北京2012年1月自学考试报考工作安排
2012年1月份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月6日至8日进行。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中“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综合信息查询—考试安排”栏目。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报考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注册、报考、缴费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10日,逾期不予补报。
新生照相时间和地点:2011年12月15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可视情况自行安排集体单位新生照相时间。新生照相时必须使用“身份证阅读器”审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
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等)的考生须在新生照相期间到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查询《考试通知单》时间:网上查询时间为2011年12月23日至考试结束,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综合信息查询”栏目查询所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地点,并可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1年12月28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注册、报考与缴费:
考生须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进行注册、报考与缴费。
1、注册: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选定专业报考相应课程,报考、缴费成功后,系统将会为该考生生成正式的准考证号,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照相及其他相关手续。
本期只注册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但未照相的考生,将被取消注册、报考信息,您的缴费账户将在照相结束后两个月内收到退还的报考费。此类考生若下期参加考试须重新注册报考。
2、报考:
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确认区县(各专业开考区县见附件1),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不能退报课程。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试区县和增报专业(限报五个专业),不需另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仅可以查询报考信息及缴费状态。
部分委托开考专业由委托开考单位(联系地址、电话详见附件2)负责,请考生按照要求执行。
3、缴费:
考生或集体单位在报考前需先开立北京银行帐户,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并请核实北京银行成功扣款。
报考收费标准如下:
(1)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收费标准 |
1 |
00799 |
数量方法 |
90 |
2 |
00800 |
经济学 |
|
3 |
00801 |
会计学 |
|
4 |
00803 |
财务管理 |
|
5 |
00806 |
财务报表分析(二) |
|
6 |
00807 |
金融概论 |
|
7 |
00810 |
人力资源管理(二) |
|
8 |
00811 |
国际贸易实务(二) |
(2)其它课程:30元/科次。
三、特别说明:
1、自2012年开始,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调整为:上午9:00开始考试,下午14:30开始考试,结束时间顺延。
2、本期考试开考的区县有东城区北区、西城区北区、东城区南区、西城区南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通州区、房山区、昌平区、顺义区、延庆县,各区县开考专业详见附件1.
3、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4、本期考试全部课程实行网上评卷方式,请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
四、成绩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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