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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1年下半年自考报考条件调整

2011-07-05 10:59:10   文章来源: 福建自考网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的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培养本科专业人才的实际情况,我省对开考的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的报考条件进行调整。

  从2011年下半年起,凡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生报考本科段专业的考生不必加考基础科段课程,报考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不必加考专科课程。对已取得的加考课程合格成绩的,其学分可用于顶替00015英语(二)课程的学分,抵顶00015英语(二)课程的学分应不少于14学分,不足14学分的部分应另选考其它课程补足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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