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法学 >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环境与

2014年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考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

2014年06月18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查分预约

  1.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与资源利用关系(也称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内涵

  (1)调整对象:是人类在从事环境利用行为中形成的环境利用关系。

  (2)目的:是保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与资源,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破坏。

  (3)范畴:既包含直接确立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与资源行为准则的法律规范,也包括其他部门法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

  此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要控制的是可事前预见的人为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而以预防事前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自然灾害为目的的法律规范,理论上都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范畴。

  注意: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相关的概念主要有环境法、环境保护法等。在中国法学研究领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同环境法或者环境保护法的内涵与外延基本一致。

  更多复习资料详见自考365网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课程辅导。

  编辑推荐:

   2014/2015年自考网上培训辅导课程全面热招 更低只需60元!

  “自考试题库”手机应用免费下载中!海量试题 随时自测

  第一时间获得自考报名、成绩查询信息 请关注自考365官方微信!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