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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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5 14:13:04   文章来源: 无锡自学考试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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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论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2、法理学的价值

  3、论法的价值

  4、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和效益的关系

  5、社会主义法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

  6、完善我国的法律监督制度

  7、论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

  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意识

  9、新时期法和道德的相互关系

  10、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特征

  11、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2、论“司法独立”

  13、论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4、论法治

  15、论法的继承性

  16、论法的科学性

  17、论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说明:上述选题仅供参考,考生可以自行拟定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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