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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考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2008-08-18 10:45: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自学考试管理的现代化步伐,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是我区自学考试改革的新举措,不仅可以加强考生信息管理,提高信息管理质量,为后期的毕业审定等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在方便考生的同时也可以减轻各级招(考)办的考生信息录入与管理工作量。请各盟市自考办、旗县(区)招办积极配合,大力进行宣传,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网上报名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考生报考资格按照自治区自考办每年公布的《报考简章》中的规定执行,请考生认真在网上查阅,特别是一些特殊专业的要求。

  2、报名时间:2008年下半年报名时间为8月16日至26日,补报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二、主要操作流程

  l、自治区自考办考前公布考试各类信息

  在网上报名前的规定时间内,自治区自考办将本次开考专业、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各个委托单位联系方式、各级招(考)办的联系方式及地址和各类报名报考相关政策等规定公布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以便考生查询。考生到当地中国农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存储一定数量的用于缴纳网上报考费用的钱款,登录中国农业银行网站,申请电子支付卡。

  2、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1)新考生指以前从未在我区参加过自学考试以及2003年下半年以后(包括2003年下半年)未参加过我区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新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首先上网查询我区各类专业开考计划和报考简章,并了解我区自学考试的各类相关政策等规定。

  (2)新考生先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报本人自然信息、手机号码以及选定现场照相信息确认的旗县(区)招办和考试地点所在的盟市。考生网上报名可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注册后,必须到选定的旗县(区)招办办理照相与注册信息确认手续,网上注册后未办理照相及确认手续的考生无法网上填报考试课程。

  (3)照相及确认成功后,考生自行网上填报本人本次考试要参加的考试科目。网上报考成功后,留有接收短信手机号或小灵通号的考生将收到通知所填报课程的短信。考生凭电子支付卡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考费用,支付成功后,留有接收短信手机号或小灵通号的考生将收到通知缴费成功与告知考生何时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的短信。

  (4)考生办理完照相及信息确认手续后,需经常查询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旗县(区)招办领取长期准考证并且自行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

  (5)报考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需在网上报考课程前与委托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委托部门确认,考生无法报考委托专业的相关考试科目。

  3、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1)老考生指2003年下半年以后(包括2003年下半年)在我区参加过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老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首先上网查询我区各类专业开考计划,并了解我区自学考试的各类相关政策等规定。

  (2)老考生的考试地点全部安排在考生原考籍所在盟市,若因为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到新的盟市参加考试,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先到原报考盟市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到新报考盟市办理考籍转入手续后,方可网上报考,否则考试地点仍安排在原考籍所在盟市。

  (3)老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网上报考系统。首次登录时所需密码是身份证号码的更后6位代码,登录后要重新设定密码。登录后需认真核实本人自然信息、照片、手机号码等是否有误:是否齐全。若信息有误或不齐全,考生可自行修改或补全考生可以变更的信息,考生不可自行修改或补全的信息考生在报考成功后需及时到当地旗县(区)招办办理修改手续。

  自行上网填报本人本次要参加的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填报成功后,留有接收短信手机号或小灵通号的考生将收到通知所填报课程的短信。考生凭电子支付卡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考费用,支付成功后,留有接收短信手机号或小灵通号的考生将收到通知缴费成功与告知考生何时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的短信。丢失长期准考证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并网上提交补办长期准考证的申请。

  网上报考前,报考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还需与委托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委托部门确认,考生无法报考委托专业的考试科目。.

  (4)老考生网上报考成功后,需经常查询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提交过补办长期准考证申请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旗县(区)招办领取长期准考证,考生自行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

  4、无论新老考生,一旦网报成功后,须牢记注册密码,若注册密码遗忘,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及时到旗县(区)招办办理密码查询手续。

  5、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准确填报考生本人的手机号码,必要时自治区自考办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考试的相关事宜。自治区外的手机号码收不到自治区考试中心所发的短信,请考生尽量填报内蒙古自治区内的手机号码,填报自治区外手机号码的考生务必时常查看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网,以免耽误考生报考、缴费、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的时间。

  三、各级考办的主要分工

  1、旗县(区)招办的工作

  (1)旗县(区)招办要接受考生照相、信息修改等工作,要认真审核相关考生证件材料,督促考生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做好考生照片采集工作及考生错误信息修改确认工作。

  (2)积极主动与各委托部门联系,督促委托部门及时为报考委托专业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

  (3)考试前为考生发放由自治区自考办统一制作的长期准考证。

  (4)答复考生咨询的有关问题。

  各旗县(区)招办回答问题必须认真、严谨,对于疑难问题,可通过盟市自考办向上逐级反映,以便正确回答。

  (5)对没有上网条件和不会网上操作的考生,由当地招办协助考生报名。旗县(区)招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在工作地点配备计算机,以供个别考生临时修改信息用。

  2、盟市自考办的主要工作

  (1)对旗县(区)招办的各项工作进行管理、督促和检查,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2)做好报考前的宣传工作。

  (3)考前根据考场编排的需要,联系确定各个考点。

  (4)及时为考生办理转考手续。

  (5)考试前网上打印考试中需要使用的各类材料(包括考生座位表、考生照片对照表等)。

  (6)认真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7)做好自治区自考办部署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网上报名前

  各委托部门应该及时为报考委托专业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自治区信息中心的格式要求及时上报符合报考委托专业条件的考生名单,否则相关考生将不能在网上报名。

  五、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2008年下半年开始,区内各盟市之间转考,不再生成新的准考证号,还用原盟市的准考证,考生准考证号实现一人一号全区通用,需要转考的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办理转考手续。

  2、2008年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6日到8月26日,根据报考情况决定是否安排补报,补报时间另行通知,各级考试部门请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3、委托开考专业具体确认事宜由委托部门与旗县(区)招办协商办理,各级招(考)办要积极配合,做好确认工作。

  4、区外借考的属自治区直属考点,由自治区自考办直接管理或指定一个旗县区管理。

  5、每年5月底6月初进行的英语本、专科的听力、口语口译考试在上半年的考试报名时一并报名,下半年不再报名,每年进行一次。

  6、网上报名将全面实行网上缴费,各种报名报考费用(如准考证费等)将在网上报名时同时收取,实践性环节的报名费用在考生领取实践性环节考核表时由盟市自考办统一收取,不在网上收取。考生请及时查询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提前准备中国农业银行的银行卡。需特别提醒考生:网上缴费需考生首先开通银行卡网上银行功能,并登录中国农业银行网站申请电子支付卡,否则不能进行交费。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自治区自考办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返还各盟市的报考费用。

  2008年下半年是我区实施网上报名工作的第一年,各级考试部门应扩大宣传力度,尽量避免由于报名方式的改变而耽误考生的报名,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自考办及信息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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