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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03050药理学(三)考试大纲(高纲1825)

2022-01-05 13:46:44   文章来源: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本大纲对应教材版本为:《药理学》(第2版),曾南、周玖瑶主编,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8年。 

高纲1825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

03050  药理学(三)

南京中医药大学编(2019年)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I、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药理学》课程是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药学专业(专科段)的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是药学工作者必备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阐明了药物与机体(含病原体)之间相互作用及作用规律(药效学),以及药物在机体影响下所发生的变化及其规律(药动学)。药理学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以及新药研发的重要理论基础。

本课程在内容上分为八篇(即总论、自主神经系统药理、中枢神经系统药理、心血管系统药理、内脏系统和血液系统药理、内分泌系统药理、病原微生物药理和免疫系统药理及自体活性物质药理),其中总论部分主要论述了药理学的基本理论及其运用,为学习其他各论奠定基础。其他各论分别论述了各系统药物的主要药理作用及临床应用概况,对代表药物则系统地阐述了其药理作用、作用机制、体内过程、临床应用与不良反应,对该类药物中的其它代表药则着重阐述其与代表药物比较的特性。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自学应考者应掌握药理学的基本理论体系及各系统代表药物的主要药理作用、临床应用及不良反应。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理论联系实际,在掌握药物基本作用规律后,熟悉药物按药理作用的分类,在分析每类药物共性的基础上,要全面掌握代表药物的作用、药动学特性、作用机制、临床应用及不良反应;再通过比较辨别同类别其他药物的特点。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考者应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药理学的基本概念、药物作用的基本规律及药物在体内的基本变化规律。 

2.掌握药物的基本分类及其各类的代表药物。

3.掌握各类代表药物的主要药理作用、作用机制、临床应用、药动学特性及不良反应。

4. 熟悉各类药物中其它药物与代表药物比较的特性。

5. 了解各类药物的发展趋势。

点击下载:03050 药理学(三)(高纲1825)【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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