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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翠屏区自考工作相关事宜通知

2014-04-08 10:33:05   文章来源: 翠屏区招办自考办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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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翠屏区招办2014年4月份(14.1次)自学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位考生一定注意考试时必须持两证参考(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

  2、考点设置在宜宾市翠屏区第六中,具体地址:宜宾市南岸利民路10号(2路车终点站)。

  3、考试时间是2014年4月19、20号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新考生特别注意:新考生座签以后不再打印,请新考生自己在网上查询,不明白的考生可以到翠屏区考办咨询。另外,如果考生准考证遗失确实需要打印临时准考证的,请在考试前一天(4月18日)到我办底楼徐老师处办理。

  5、本次考试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工具要求:

专业  

课程  

允许携带工具 

理、工科专业   所有课程   非记忆存储类的计算器 绘图工具  
文科专业  英语专业“英语翻译”  字、词典(印刷品) 
所有课程   非记忆存储类的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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