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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说明

2012-09-12 10:50:15   文章来源: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外省转入本省的考生请按照以下说明办理相关手续,转考考生名单按月更新。

  1、先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试网()确认考籍档案已到达本省,然后持外省转考介绍信或转考申请登记表以及所有课程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到转入的县(市、区)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2、各县(市、区)自考办要认真审验考生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开具“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转入登记表”给考生作为凭证。

  3、考生在外省已取得的合格课程成绩可顶替本省同等学历层次的相同课程,本省如无相同的专业,考生可考虑转入其它专业。不论是转入相同专业或其它专业,考生均应按本省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4、如果转入考生出现专科剩下课程不足5门,本科剩下课程不足4门的情况,根据教育部教考试[2006]3号文件规定,应要求考生写出书面报告,主动放弃若干课程,重新在我省参加考试,以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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