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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考《第二外语(法语)》课程考试大纲

2011年12月01日    来源: 招考资讯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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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名称:第二外语(法语)

  课程代码:0055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该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外法语课程。该课程涉及面广,即有语音又有词法、句法、时态,语态等知识。同时,配有便于学生理解与应用的配套练习。这使学生以法语为工具获取所需的信息并为进一步提高法语水平奠定基础。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该课程的教学目标与要求是培养学生具有初步阅读能力,听写说译能力, 达到法语二级的基本要求。该课程要求学生掌握下列知识:

  语音知识:音素及音素组合、国际音标、基本读音规则;

  语调教学:即:节奏  重音、联音联诵,基本语音语调;

  词法:词的种类及作用,词汇应达到本世纪末1000-1200左右。

  句法:句子的结构和种类。

  语法:语式、语态及时态等

  第二部分  考核内容及考核目标

  一、考核目的与要求

  通过考试检查学生二外法语语音、语调、词法、句法及语法等方面基本知识的掌握及应用语言的能力。

  二、考试的知识点与目标

  1、字母及音素的书写及读音规则。

  2、法语的语式,语态与时态。

  3、法语的句法与词法。

  4、法语动词的种类及时态。

  5、法语各类代词的种类与应用。

  6、法语介词的种类及应用。

  7、法语标点及符号的使用。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教材

  1、指定教材

  《法语》一、二册  马晓宏编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  1992年版

  2、参考教材

  《大学法语》 李志清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二、自学方法指导

  1、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大纲所规定的考核知识点及要求。

  2、为了提高学习效果,考生必须认真做本教材所有的练习及参考书上同类型的练习,进而达到理解应用只目的。

  三、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本课程共6学分,助学学时不能少于108学时。

  四、关于命题考试的规定

  1、试题比例要求,识记的内容约占考分总数的20%,理解的内容占考分总分数的  50%,应用的内容约占考分总分数的30%.

  2、试题的难易程度分为:容易、较容易、较难和难题四种。容易的题约占考试总分数的20%;较容易的题分数约占考试总分数的30%;较难的题约占考试总分数的30% 难题约占考试总分数的20%

  3、本课程命题所采用的基本题型包括:填空题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改错题、外翻中及中翻外题等。

  4、本课程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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