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教社科〔2022〕2号)要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经研究,决定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3门课程,共9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
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3门课程,共9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
“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12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此前已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及各地现行专业考试计划均须按上述要求进行调整。
二、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其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于2024年下半年开始安排考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下午),其余课程自2025年上半年起安排考试。
现行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2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等4门课程,各地和军队自学考试系统自2025年起不得再安排考试。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对已学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全日制课程并通过考核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自考课程考试;对已通过“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学分)课程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课程考试;对已通过“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2学分)课程考试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课程考试;对已通过“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2学分)课程考试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课程考试;对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4学分)课程考试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课程考试。
四、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调整后的自学考试思政课程所用教材与全日制高校思政课所用教材保持一致,均指定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五、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织研究制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见附件),后续考题命制、考生复习均照此大纲进行。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及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及时向考生公布并做好宣传解读,确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调整工作顺利实施。有关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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