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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16)

2007年12月17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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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章律师的资格和执业
  
  第一节律师资格
  
  一、律师资格的取得方式
  
  律师资格是指取得律师的身份和职务所应具有的基本条件。取得律师资格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经过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是经司法部考核批准。
  
  二、取得律师资格的条件
  
  取得律师资格须具备一定的学历且经律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具备法定条件经考核合格。
  
  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考核取得律师资格的条件。
  
  取得律师资格的程序。
  
  第二节律师执业
  
  一、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
  
  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必须拥护宪法和法律,具有律师资格,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律师法》第10条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律师资格证明;
  
  3.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二、申请律师执业证书的程序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主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颁证
  
  4.复议、起诉
  
  三、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人,即使具备其他法定条件也不予颁发律师证书。
  
  律师不得跨所执业。
  
  某些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未取得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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