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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自考“民事诉讼法”第一章笔记

2008年01月02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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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民事诉法概述

  民事纠纷: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纠纷。

  特点: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具有可处分性。

  解决机制: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1、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1)民事诉讼标的主体由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检察院构成;(2)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3)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4)民事诉讼应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进行。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是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既分立又统一的法律关系。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1)人民法院;(2)人民检察院(3)诉讼参加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4)其它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翻译人员)。

  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5、内容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6、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凡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分为诉讼事件和诉讼行为。

  诉讼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客观情况;

  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P13 7、民事诉讼法的概念: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8、性质:是公法;是部门法;是基本法;是程序法。

  9、民事诉讼法的任务:(1)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2)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民事审判权;(3)教育公民自学地遵守法律。

  10、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空间和时间适用和发生作用。包括:(1)对事的效力:一是平等主体之间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争议;二是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其他案件。(2)对人的效力:凡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的人,均得遵守我国的民事诉讼法;(3)空间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在我国领域内适用;⑷时间效力: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4月9日开始生效。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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