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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笔记(25)

2007年09月06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第十章 环境标准

  1 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P153

  环境标准的概念★,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环境标准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中一个独立、特殊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地说,环境标准是肯有法律性质的技术规范。

  环境标准的性质★

  ⑴环境标准具有规范性。

  ⑵环境标准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⑶环境标准的制定像样法规一样,要经授权由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发。

  2 环境标准的作用P154○

  ⑴环境标准是制定国家环境计划和规划的主要依据。

  ⑵环境标准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定与实施的重要基础与依据。

  ⑶环境标准是国家环境与资源管理的技术基础。

  3 环境标准体系及其制定(本章重点P155)

  体系:两级三类(目前改为两级五类,但考试以书为准)

  三类,是指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三类。

  两级,是指我国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级。地方级,实际上是省级。

  环境质量标准概念○

  以维护一定的环境质量,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或因素)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容许含量,叫做环境质量标准。反映了人群、动植物和生态系统对环境质量的综合要求,也标志着在一定时期国家为控制污染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能达的水平。体现环境目标的要求,是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和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

  污染物排放标准概念○

  为了实现国家的环境目标和环境质量标准,对污染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的浓度和数量所作的限量规定就是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保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就是为制定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需要遵守的具有指导意义的符号、指南、导则以及关于抽样、分析、试验、监测的方法,是制定环境标准所依据的工作规范。

  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

  ⑴国家级环境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审批、颁布和废止。

  ⑵地方级环境标准,就环境质量标准而言,省级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标准,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

  ⑶对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地方排放标准。

  ⑷向已有地方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⑸环保基础标准和环保方法标准,则只有国家级而无地方级,全国统一执行国家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国家级标准一般是按照环境要素分成大气、水质、土壤、噪声等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基准的概念△是指在一定环境中,污染物对人体或生物没有任何不良影响的更大剂量或者说对人体和生物产生不良影响的更小剂量。是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的客观的科学依据。

  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以实现环境质量标准为目标,从而保护人群健康和生态良性循环。

  浓度标准与总量控制标准的关系P158△

  以技术和经济可行性为根据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常以浓度标准来表示,一般称为“浓度”标准。以环境特点决定的排放标准常以“总量限额”来表示,称为“总量控制”。

  通常情况下,实行总量控制才能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环境标准的制定的依据(了解)P157略

  环境质量标准必须以科学实验和调查取得的科学数据,即“环境基准”作为确定环境质量标准的客观依据。

  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的依据(了解)P157略(以技术和经济可行性为根据,常以浓度标准来表示,一般称为“浓度标准”。)

  4 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P158△

  ⑴环境质量标准是确认环境是否已被污染的根据。

  ⑵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注意)

  很多国家在法律上都规定:超标排污为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要承担一系列法律后果(我国并未明确规定超标排污为违法行为,只规定收取超标排污费,或者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弃置防污设施而超标排污或造成污染事故时才承担违法责任)。

  ⑶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方法标准是环境纠纷中确认各方出示的证据是否是合法证据的根据。

  必须掌握的概念

  ⑴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环境标准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中一个独立、特殊的、重要的组成部分。

  ⑵环境质量标准,以维护一定的环境质量,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或因素)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容许含量,叫做环境质量标准。

  ⑶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了实现国家的环境目标和环境质量标准,对污染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的浓度和数量所作的限量规定就是污染物排放标准。

  ⑷环保基础标准和环境方法标准,就是为了制定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需要遵守的具有指导意义的符号、指南、导则以及关于抽样、分析、试验、监测的方法。

  ⑸环境基准标准是指在一定环境中,污染物对人体或生物没有任何不良影响的更大剂量或者说对人体和生物产生不良影响的更小剂量。

  ⑹浓度标准以技术和经济可行性为根据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常以浓度标准来表示,一般称为“浓度”标准。

  ⑺总量标准,以环境特点决定的排放标准常以“总量限额”来表示,称为“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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