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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笔记(48)

2007年09月06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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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渔业资源保护法(简单了解)

  1 渔业资源保护及其立法

  渔业资源○,是指水域中以作为渔业生产经营的对象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水生生物的总称。

  特点○

  渔业资源是一种可再生的生物资源,并且不同于陆地生物资源,一般具有很大的流动性、洄游性、隐蔽性和集群性。

  我国渔业资源的现状与问题○

  ⑴酷渔滥捕、竭泽而渔所造成渔业资源的严重破坏

  ⑵水域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影响了渔业资源的生长条件

  ⑶水域围垦和河湖水工程或设施对内陆水域鱼类资源造成严重影响

  渔业资源保护

  保护方法○(可选择)P353

  ⑴防治水污染和海洋环境污染,维护正常的水质和水量,以保护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

  ⑵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所造成的水质浑浊;

  ⑶要减少围海、围湖造田等减少水域面积、破坏水域环境的行为;

  ⑷要合理规划、修建江河、湖泊以及海洋工程建筑,减少对渔业资源生存繁衍过程的妨害。

  渔业资源保护立法

  1986年《渔业法》

  2 渔业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关于渔业生产基本方针的规定★

  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

  渔业水域概念○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中鱼、虾、蟹、贝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和鱼、虾、蟹、贝、藻类及其他水生动植的养殖场所。

  关于渔业养殖和捕捞作业的规定○注意⑴⑵

  ⑴实行渔业养殖使用证制度

  ⑵鼓励和扶持外海和远洋捕捞

  ⑶实行捕劳许可证制度

  ⑷限定捕劳场所、时间、方法和工具

  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

  关于渔业资源增值和保护的规定△

  ⑴实行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制度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分海洋渔业资源费和内陆渔业资源费两大类。

  ⑵实行捕捞禁、限措施(4小点看一下)(禁止炸鱼、毒鱼;禁止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小学生动物苗种;在水生动物苗种征点产区引水、用水时,采取避开幼苗的密集期、密集区或者设置网栅等保护措施,保护苗种;在鱼虾、蟹洄游通道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其中实行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管理的渔业水域统一规划,采取措施,增殖渔业资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受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专门用于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

  关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规定(自己看一下)

  必须掌握概念

  ⑴渔业资源,是指水域中以作为渔业生产经营的对象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水生生物的总称。

  ⑵渔业水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中鱼、虾、蟹、贝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和鱼、虾、蟹、贝、藻类及其他水生动植的养殖场所。

  ⑶渔业养殖类使用证是指对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养殖的水面、滩涂,从事养殖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核发养殖使用证,以确认其使用权。

  ⑷捕捞许可证制度是指凡从事内水、近海捕捞业者,必须取得捕捞许可证,方可从事捕捞活动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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