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法学 > 2007年更新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小结

2007年更新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小结6

2007年11月28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查分预约

    第九章自然资源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

    1、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 的一系列规定构成的规范系统。它是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更基本的法律制度。

    2、自然资源所有权按自然资源权属的主体来分,可分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取得主要有法定取得、强制取得和天然孳息与自然添附三种方式。自然资源集体所有权的取得主要有法定取得、天然孳息和开发利用取得三种方式。自然资源个人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是开发利用和继承,而不存在法定取得和强制取得。

    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通常有确认取得、授抒取得、转认取得、开发利用取得等四种方式。

    4、自然资源规划是根据一个国家或地区自然资源本身的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一定规划期内对管辖区域内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恢复和管理所作的总本安排。

    5、自然资源调查,是指由法定机构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然资源的分布、数量、质量和开发利用条件等进行全面的野外考察、室内资料分析与必要的座谈访问等项工作的总称。

    6、自然资源档案制度则是法律对自然资源档案的种类、级别、适用对象、内容、范围、资料更新时间、查阅和借阅方法、保管技术和设施与设备、保管机构及其管理要求等所作的领土完整。它是自然资源档案的法律化。

    7、自然资源许可制度,又称自然资源许可证制度。是指在从事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活动之间,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自然资源许可证从其性质看可分为三大类。一是资源开发许可证,二是资源利用许可证,三是资源进出口许可证。

    8、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一定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收税,一是收费。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通常是采取收税的形式,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一般是采取收费的形式。但大多数国家则是既收税,又收费。

    第十章环境标准

    1、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一般来说,环境标准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技术规范。

    2、我国的环境标准由五类二级组成,五类是指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平品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五类;二级是指我国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级、地方级。此外,我国还有一类国家环保局总局标准。

    3、国家级环境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审批、颁布和废止。地方级环境标准,就环境质量标准而言,省级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对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排放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地方排放标准。

    4、环境标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是制定国家环境计划和规划的主要依据;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定与实施的重要基础与依据;是国家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

    5、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环境质量标准是确认环境是否已被污染的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环境基础、环境方法标准是环境纠纷中确认各方所出示的证据是滞是合法证据的根据。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