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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外国法制史”精典资料(1)

2007年02月12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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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形文字法——(前3000-前100)古代西亚两河流域及其毗连广大地区先后兴起的各奴隶制国家使用楔形文字镌刻的法律的总称。《汉穆拉比法典》是其典型代表。

  楔形文字法的发展:《乌尔纳姆法典》(目前所知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拉尔萨的法典三件《苏美尔法典》《苏美尔亲属法》《尼尼微法律教本》、伊新的《李必特*伊丝达法典》、埃什嫩那的《俾拉拉玛法典》、《汉穆拉比法典》、《亚述法典》、《赫梯法典》

  楔形文字法的主要特征:

  ①结构体系完整,分为序言、法典本文和结语三部分;

  ②各国统治者有意将法律描绘为神的意志的体现;

  ③法律的内容缺乏一般的抽象概念和立法原则,是习惯的记录。

  《汉穆拉比法典》——颁布于公元前18世纪是世界上保留更为完整的一部奴隶制成文法典,分为序言、本文和结语三部分。序言里宣布汉穆拉比是神的代理人;正文可划分为法院,财产和婚姻等几部分;

  《汉穆拉比法典》的制定原因:

  ①迅速消除境内法律的不统一和地方上各自为政的混乱现象;

  ②适应私有关系的发展,调整新产生的各种关系;

  ③缓和自由民内部的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奴隶主阶级的统治。

  《汉穆拉比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①极力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借神权保护王权;

  ②充分保护奴隶主对财产和奴隶的私有权;

  ③反映阶级对立关系和自由民内部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阿维鲁、穆什凯努)

  ④包含着大量调整手工业和商业的规范;

  ⑤保存了若干原始公社制的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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