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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自考“房地产法”知识点汇总(选择)(2)

2008年09月03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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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

  1、1957年,国务院成立的统管全国的房地产的部门是:国家城市服务部。

  2、1986年8月1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负责全国的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的部门是:国家土地管理局。

  3、1988年后国务院机构改革,负责全国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包括城乡建设规划,建筑业和房地产管理等的部门是:建设部。

  4、1998年3月国务院设立的国土资源部,该部组成部分为原地质矿产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和:国家土地管理局。

  5、制定全国城镇住房的基本制度、统一政策的部门是:国务院。

  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权限范围内的征用土地、申请建设用地的审批权,分别由省一级、市一级、县一级人民政府行使;其中征用土地批准权,只能由:省一级人民政府行使。

  7、土地的全民所有,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的部门是:国务院。

  8、负责有关土地,房产的税收的部门是:税务部门。

  多选

  1、建国后至文革前,曾主管全国房地产工作的机构有:房地产管理局、国家城市服务部。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有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3、建设部的主要职能是: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建筑业管理、居民住宅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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