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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与专业证书制度

2006年09月26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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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原综合处处长刘粤平是一名从事20多年自学考试工作的老自考工作者,也是广大自考生的老朋友,一直为自考生的利益鼓与呼,是我国自学考试事业从开始启动到发展成为世界上规模更大、更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与学习型社会特点的教育形式的见证者、参与者与推动者。我们将其与自学考试有关的主要文章整理成文,与广大自考生及自考工作者分享。

 

自学考试与专业证书制度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原综合处处长刘粤平

  自学考试系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它既是国家对自学者进行学历检验的一种学历考试制度,同时也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制度在我国建立的时间部长不长,仅有六年的历史。但在这短短的六年时间里,自学考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近五万人取得了中专、专科和本科等几个不同层次的毕业证书,应考者累计达三百多万人。初步赢得了社会信誉。实践证明,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对于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加速人才培养,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文化、专业素质以及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几年来,自学考试在配合业务部门干部职工培训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作中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少数地区不顾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开考条件,盲目追求高指标、高速度,增考新专业;忽视中专层次,片面追求高层次学历;专业设置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结构不合理,无法满足广大应考者应考者按照学用一致、对口报考的原则报名参加考试的要求,造成部分专业考生相对集中,学用脱节的现象。干部职工专业化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在新形式下,如何改革和完善自学考试的管理、开考体制,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全国成人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今后我国成人教育工作重点将有计划、有步骤地转移到岗位职务培训上来,这是一项带有方向性的改革,成人教育将成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劳动生产力和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自学考试要向着这一方向改革发展,首先要改变现有的考试模式,由单一的学历考试向多种证书考试发展,配合岗位职务培训,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专业证书制度的实施和试点工作。专业(合格)证书是达到一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职务规范标准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文化专业知识水平的一种证明。作为一种制度,它的范畴应包括计划的制订、考试的组织实施、社会对证书获得者的使用。而岗位职务培训则包括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文化程度、专业理论、工作经历和实践技能等方面的要求。可见,岗位职务培训的层次、内容和方式都要比专业证书广泛的多、复杂的多。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对此,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不断加深人们的认识和理解。基于以上认识,实施专业证书制度需要注意和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充分调动和发挥业务部门的积极性。“七五”期间自学考试在搞好学历考试的同时,应积极配合业务部门搞好岗位职务培训,推行和建立专业证书制度。专业证书制度的建立与实施,首先应以岗位职务规范标准的制订为前提。因此,需要业务部门编制本系统、本行业岗位职务培训的总体规划,组织制定各岗位职务的规范标准,使适合于通过自学考试解决的,具有一定层次的岗位职务培训与专业证书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专业证书的考核内容应以相应的岗位职务规范标准所要求达到的专业理论水平为主要依据,考生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专业证书所规定的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可由当地自学考试委员会发给相应的专业合格证书。该证书可作为在本行业从事所学专业工作范围内适用的一种专业理论合格证明。证书获得者与本行业未获得此证书的干部职工在使用、待遇上应有所区别(该证书不宜与学历挂钩,以免造成不应有的学历遗留问题,变相降低学历教育水平),以调动干部职工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的积极性。考生取得专业合格证书后,业务部门还可根据本行业具体岗位职务规范标准的要求,组织实践技能考核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其它方面的鉴定,考核、鉴定合格的干部职工发给相应的岗位合格证书。对获得岗位合格证书的干部职工,业务部门应在使用、聘任、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政策。这不仅是迅速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将教育培训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提高自学考试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专业证书考试计划可组织有关专家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际工作者根据岗位职务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计划的制定,一方面应考虑与相应的岗位职务规范标准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结构相一致;另一方面要与自学考试相应的专业考试计划相衔接,以使一部分学有余力的考生,在获得专业合格证书后继续学完本专业的其它课程,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当然,岗位职务培训无论从层次上、种类上划分,都比专业证书复杂得多。不同的岗位职务规范标准对专业理论的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因此,实施专业证书制度必然会遇到一些技术性难题(如专业证书考试计划如何与专业<全科证书>考试相衔接)和受到开考条件的限制。所以,实施专业证书制度必须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和现实的可能先行试点,针对部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制订独立的专业证书考试计划。

  三、专业证书制度的实施要同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招工制度的改革相配套。把培训与使用、待遇很好地结合起来,是搞好岗位职务培训、实施专业证书制度的政策保证。在招工制度改革的同时,自学考试应逐步扩大开考专业和应考者范围,以使社会上的待业人员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和个人的兴趣与爱好选择报考专业。各部门、各行业在招工时可按“择优录用”的原则,首先招收获得专业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的待业人员。这样做不仅有利于使这些就业前具有特定岗位专业理论知识的从业人员就业后能尽快地熟悉和胜任本职岗位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管理水平,同时使自学考试获得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使“先培训、后就业”这一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中国教育报》1987.6.27

本文选自 刘粤平的blog点击此处查看原文并与作者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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