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首页 > 考务考籍> 福建考务考籍 > 福建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有关事项通知

福建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有关事项通知

2008-06-03 11:19: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成绩查询

  经研究同意福建师范大学自2008年10月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现就开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福建师范大学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81310)属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

  2、福建师范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执行全国考委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统考课程使用全国考委指定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并参加全国指定时间的统一考试。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报考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可免考“5735医学基础总论”、“5737基础化学”和“5739生物化学(四)”等3门课程,但须补足本专业规定的课程门数和学分数,不足部分可由考生从自学考试现有相关课程中选考学分顶替课程。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一、四、七和十月份,首考时间拟定于2008年10月,首考课程另文通知。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专科)何时停考由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

编辑点评:
  自考365编辑提醒考生注意:10月份自考的报名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11日至17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县市区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不接纳函报。首次报考者还应随带身份证到报名站现场摄像采集相片。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11日至8月11日,各设区市在籍考生可通过“福建自考网”()报考。
  • 历年试题
  • 笔记串讲
  • 学习方法
  • 应试技巧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