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关于上肢残障考生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的通知
根据闽教考办[2007]127号文,精神,为鼓励残疾人参加自学考试,体现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凡参加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上肢残疾(指双手残障无法正常使用电脑)考生可申请免考0018(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4学分),该课程学分可由其它4学分(含 4学分以上)的课程顶替,上肢残障考生顶替课程合格证和残话人联合会颁发的残障证明在办理毕业手续时向当地自考办申请免考该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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