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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未成年犯高墙内参加自考可减刑

2007-11-01 11:12: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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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28日,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56名服刑人员在高墙内参加了湖北省高等教育秋季自学考试,考试课程涉及法律、旅游、农业生态等12个专业的45个科目。服刑人员每考过一门专业课,就可以得到加分,积累一定的分数就可减刑。

  据该所分管教育的副政委李炬乔介绍: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未管所监内设考点,近10年来尚属首例。考试目的是为提高未成年犯的文化素质,增强出所后的就业竞争能力。考试期间,汉阳区招考办派出3名老师参加了监考。

  据了解,为调动未成年犯参加考试的积极性,省未管所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由教育科给参加自学考试的未成年犯购买学习资料、安排专职教师辅导。各中队给参加考试的未成年犯一定的集中复习时间,未成年犯每取得一门单科成绩合格证,可获得相应加分等。

  服刑的未成年犯听到有减刑的机会,出狱后并能用所学的知识找工作,都非常积极努力,56名读过高中、中专的服刑人员选取了专业课,并投入两个多月的复习。

  “我很珍惜这次学习、考试机会,休息时间我们中队几个参加考试的人总在一起交流,”参加法律专业考试的未成年犯小伟(化名)告诉记者,他们都想多学点东西,早些通过自学考试,早日出狱,并能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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