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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精神障碍护理学考点:精神分裂症治疗原则

2013年10月14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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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分裂症治疗原则

  1、一般推荐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利培酮、奥氮平、喹硫平、齐拉西酮或阿立哌唑作为首选药物,在一些地区典型的抗精神病药物,如氯丙嗪、奋乃静、氟哌啶醇或舒必利仍作为首选药物。氯氮平因其可引起粒细胞缺乏和心脏的不良反应一般作为二线药物使用。

  药物治疗以早期、足量、足疗程、单一用药、剂量个体化为原则。经6~8周疗效不佳时,可考虑换药。

  2、药物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到有效推荐剂量,急性期治疗至少6周,巩固治疗期3~6个月,维持期治疗1年以上。反复多次发作者需终身服药。

  3、定期评估药物的不良反应和疗效,合理调整治疗方案,不能突然停药。

  4、难治性患者可考虑两种抗精神病药物合并治疗,以化学结构不同、药理作用不尽相同的药物联用比较合适;达到预期治疗目标后仍以单一用药为宜。

  5、合并使用苯二氮类、心境稳定剂和抗抑郁药时,要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及权衡利弊。

  6、对于出现冲动伤人、木僵或亚木僵、拒食、严重抑郁、自杀倾向的患者可以选择电休克治疗,以期快速控制症状。国内电休克治疗1个疗程为8~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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