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法学 > 2014年自考宪法学考点: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2014年自考宪法学考点: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

2014年05月29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查分预约

  (一)组成

  1、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在每届新选出的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组成。

  2、产生程序

  国家主席提名国务院总理人选,由全国人大全体会议决定,再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发布任命令。

  总理提名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人选,由全国人大全体会议决定,再由国家主席发布任命令。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总理的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的任免。

  (二)任期

  1、国务院的每届任期为5年。

  2、如全国人大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国务院任期也相应延长。

  3、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更多复习资料详见自考365网校《宪法学》课程辅导。

  编辑推荐:

   2014/2015年自考网上培训辅导课程全面热招 更低只需60元!

  “自考试题库”手机应用免费下载中!海量试题 随时自测

  第一时间获得自考报名、成绩查询信息 请关注自考365官方微信!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