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金融法考点:单位开户限制
单位开户限制
1.法律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
2.单位结算账户的分类[领会]
(1)基本存款账户
即基本账户,是存款人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账户
指存款人因借款转存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临时账户
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临时需要包括设立临时机构、异地进行临时经营活动等。公司设立时的验资专户也属于临时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更长不得超过2年。
(4)专用存款账户
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特定用途资金的例子包括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等。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练习·单选]根据规定,存款人办理支取职工工资、奖金的,只能通过( )办理。
A.基本存款账户(转于自考365)
B.专用存款账户
C.一般存款账户
D.临时账户
正确答案:A
[练习·单选]公司设立时的验资专户属于(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专用存款账户
C.一般存款账户
D.临时账户
正确答案:D
3.限制开户数量的原因
金融监管上限制开户数量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为了对现金使用和流通进行监管,二是为了防范企业逃税、逃债。
为了实现对单一基本账户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开户许可证,申请开户的单位由主管部门批准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领取开户许可证后,可以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凭该许可证开户。
4.未来的变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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