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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考中国古代文学史(一)考点:志怪小说

2013年10月16日    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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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怪小说

  志怪小说起于魏晋,魏时的著作可考者极少。晋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博物志》和《搜神记》,南北朝较著名的是《异苑》、《幽明录》、《续齐谐记》、《拾遗记》。这些作品都对后世小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博物志》10卷,是在《山海经》的系统上发展出来的,属博物的琐闻一类。分述山、水、物产、异人、乐考、异闻、史补等类,涉及的方面很广,而主要内容为宣扬神仙、方术。所述大部分为零星琐碎的杂记,故事很少,而且有些故事是从古书上抄的。其中的有些故事和传说被后人引作典故,因而较为有名。

  《异苑》l0卷,大致完整,其中的神异鬼怪故事与魏晋志怪内容相近,故事没有多大新意。书中所记晋宋名人如陶侃、张华、温峤、郭澄之、谢灵运等的异闻,及一些古代传说,为后世文人和史书取材或引用。

  《幽明录》30卷,其内容有与《列异传》和《搜神记》等书相似的神怪故事,也有宣传佛教,和以前的志怪小说中所没有的攻击道教方术的内容。除此之外,也有一部分民间传说,记载了一些好故事,成为后来流传颇广的美丽传说。

  《续齐谐记》l卷,记述神怪之说,颇受到南北朝佛经影响,其中著名的阳羡鹅笼篇,述一书生变法的故事,甚为奇异。采用了印度《旧杂譬喻经》的情节。鲁迅论道:“魏晋以来,渐泽释典天竺故事亦流传世间,文人喜其颖异,于有意或无意中用之,遂蜕化为国有,如晋人荀氏作《灵鬼志》亦记道人入笼子中事,尚云来自外国,至吴均记,乃为中国之书生。”(《中国小说史略》)吴均《续齐谐记》虽数量较少,但多有佳作,可谓六朝志怪小说的优秀之作。

  《拾遗记》l0卷,所记大多为神话传说,属于杂史体志怪小说。记述古起庖牺,近至东晋,远至昆仑山。多言鬼怪,因果报应极少,而叙述人事和社会生活是此书的特点。文字比较清丽。

  《搜神记》是志怪小说的代表作品,成就更高,是流传至今保存较为完整的一个本子,可以代表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的基本面貌,但今本并非原本面目,而是后人缀辑增益而成。

  干宝字令升,新蔡(今河南新蔡县)人,生卒年不详。据《晋书·干宝传》载,其祖统曾任吴奋武将军、都亭侯,其父莹曾任丹阳丞。干宝少时勤学,博览群书,以其才器召为著作郎。后以平杜弢有功,赐关内侯。中书监王导荐其为史官,以撰国史,于是领国史。因家贫求补山阴令,迁始安太守。王导请为司徒右长史,迁散骑常侍。其所著《晋纪》,自宣帝迄于愍帝53年,共20卷奏之。其书简略,直而能婉,可称良史。干宝又撰《春秋左氏义外传》,注《周易》、《周官》共数十篇,及杂文集一并传于世。干宝好阴阳术数,撰集古今神祗灵异人物变化之事,成《搜神记》30卷。

  《搜神记》今本为四库总目著录的20卷本,主要辑录神仙鬼怪的故事,也有一些没有故事性的琐碎记载。此书颇受《山海经》、《穆天子传》两书的影响,如其在《搜神记序》所言:

  今之所集,设有承于前者,则非余之罪也。若使采访近世之事,苟有虚错,愿与先贤前儒分其讥谤。及其著述,亦足以发明神道之不巫也。

  这里,他说明了作此书的目的,是相信神仙鬼怪真有,而发明此义。

  《搜神记》书中记录有民间传说,也采辑有史传及早出的志怪书中的材料。其中颇有价值的是一些古神话和民间传说,如《三王墓》: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已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故事在神秘、诡异的氛围中描写血亲复仇的过程,表现了人民群众反对残暴行为的共同愿望和顽强的反抗精神。鲁迅在《故事新编》中对此踵事增华,更渲染出骇目惊心的效果。又如《韩凭妻》。

  故事对宋康王的残暴进行了有力的鞭挞,对韩凭夫妇至死不渝的爱情用浪漫的幻想表示了支持和歌颂。又如《紫玉》,吴王的小女紫玉与书生韩重相恋,私订终身,吴王不许他们结婚,紫玉悲恨而死。后来韩重痛哭于墓前,紫玉魂显,与韩重在墓中结为夫妻。故事反映了封建制度和礼教摧残美好婚姻所造成的悲剧,赞扬了坚贞的爱情。这些故事各以不同的角度曲折地反映了社会现实,是很具社会意义的篇章。

  《搜神记》的主要目的是宣扬鬼神真有,多记述神妖鬼怪、巫术、卜筮等,但其中也记有一些不怕鬼、捉鬼、杀鬼的故事,借此反映了人民对坏人坏事进行斗争的正义精神和智慧勇敢的性格。这些故事都具有好的思想内容和积极意义。

  《搜神记》结构比较完整,描写较为生动,已初具短篇小说的规模,以《李寄斩蛇》为例:

  东越闽中,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隰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惧。东治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祸。或与人梦,或下谕巫祝,欲得先啖童女年十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超祭,送蛇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不可禁止。

  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糍,用蜜耖灌之,已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目如二尺镜。闻糍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蹊斫得数创。疮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其九女髑髅,悉举出,咤言曰:“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于是寄女缓步而归。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拜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治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

  这个故事曲折而有悬念,将李寄小姑娘大义凛然的形象、勇敢机智的性格描写得极其鲜明。从这篇优秀之作,可略见《搜神记》语言朴素而又叙事生动的总体艺术风格。

  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对后世的小说发展起了推动作用,不管在取材方面,还是在写作经验和技巧方面,都为唐传奇、宋笔记小说、宋元话本、戏曲、明清小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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