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首页 > 考务考籍> 广东考务考籍 > 广东2011年1月自考使用计算器通知

广东2011年1月自考使用计算器通知

2010-12-29 09:37:11   文章来源: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成绩查询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2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1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5 01864 高等代数(一) 
6 02002 数学分析(二) 
7 02005 常微分方程 
8 02014 微分几何 
9 10544 线性规划 
10 11400 数学分析续论 
11 1150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 
12 07961 工程数学(一) 

  • 历年试题
  • 笔记串讲
  • 学习方法
  • 应试技巧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