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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自考中国税制复习资料第六章(3)

2013年08月09日    来源: 网络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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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人所得税

  (一)概述

  1.定义:是对我国居民的境内外所得和非居民来源于我国的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制定新的个人所得税的必要性。

  (1)涵义:“三税合一”

  (2)必要性:是为了解决现行法规与形式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 ☆

  3.制定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简化税制,公平税负,强化管理,完善制度。

  原则:(1)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前提下适当加以调整。

  (2)调节高收入,缓解个人收入差距悬殊的矛盾。

  (3)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国外的有益做法。

  (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制度

  1.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人:

  ①居民:A有住所的个人 B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②非居民: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居住不满1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2)征税范围:①对居民:来源于境内外的全部所得 ②对非居民:来源于中国的所得

  (3)对于居民的境外所得,实行税收抵免

  ①准允抵免的应是纳税人实缴税款

  ②准允抵免的税款不能超过限额(按国内税率计算的税额)

  ③在境外实缴税款低于扣除限额的应补交;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当年抵扣,但可以在以后5年内抵扣。

  2.征税对象: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个人所得。P212

  3.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费用扣除标准。P213

  4.税率:P215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5%~35%五级(3)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20%

  稿酬减征30% 例:甲: (3600-800)×(1-30%)×20% 4000元以下情况

  乙:6400×(1-20%)×(1-30%)×20% 4000元以上情况

  劳务报酬一次收入畸高的,加成征收: 2万<收入≤5万 加征五成(50%),加征后税率为30%

  收入>5 万 加征十成(100%),加征后税率为40%

  5.减免税

  6.征收管理

  征收方法:源泉扣缴,个人自行申报。

  纳税期限:次月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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