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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2年7月自学考试报考工作通知

2012-05-09 09:47:17   文章来源: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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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7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7月6日至8日在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延庆县举行。本次考试开考的专业为《商务管理》(专、本科)、《金融管理》(专、本科)、《能源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中“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综合信息查询—考试安排”栏目。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网址为: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现将报考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注册、报考、缴费时间:5月15日—20日,逾期不予补报。

  新生照相时间和地点:5月24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的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新生照相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须在新生照相期间到注册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

  查询《考试通知单》时间和方式:时间为6月11日至考试结束。方式为网上查询,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综合信息查询”栏目查询所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地点,并可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时间为6月22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注册、报考与缴费:

  考生须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进行注册、报考与缴费。

  (一)注册: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选定专业报考相应课程。报考、缴费成功后,系统将会为考生生成正式的准考证号,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照相及其他相关手续。

  本期只注册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但未照相的考生,将被取消注册、报考信息,您的缴费账户将在照相结束后两个月内收到退还的报考费。此类考生若下期参加考试须重新注册报考。

  (二)报考

  考生在报考笔试课程前须先选择确认区(县),根据开考计划选择报考课程,确认无误后缴费。报考期间,考生可随时查询、修改和补报课程以及查询缴费状态,但不能退报课程。考生可直接在网上变更考试区(县)和增报专业(限报五个专业),不需另外缴费。报考结束后,考生仅可以查询报考信息及缴费状态。

  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属于委托开考专业,采取集体报考方式,联系单位:北京中交物教教育咨询服务中心,地址: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85号,电话:84001859,84016137,84026812.

  (三)缴费

  缴费实行网上支付,本次缴费平台增加了易宝支付,考生可选择使用北京银行或易宝支付。

  《能源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专业不实行网上支付。

  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并请考生核实银行成功扣款。

  报考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收费标准(元/科次) 

1  00796  商务英语 

90

2  00797  企业组织与环境 
3  00798  商务交流 
4  00802  管理信息技术 
5  00804  金融法(二) 
6  00805  管理会计(二) 
7  00808  商法 
8  00809  市场营销(二) 

  其它课程:30元/科次。

  三、特别说明

  1、自2012年开始,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调整为:上午9:00开始考试,下午14:30开始考试,结束时间顺延。

  2、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进行注册、报考的同时须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对此项程序予以确认的不能办理注册、报考手续。

  3、因全部课程实施网上评卷方式,请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及黑色字迹的签字笔。

  四、成绩发布时间:

  本次考试的成绩将于9月12日发布,查询网站: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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