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知识产权法 > 自考《知识产权法》命题重点(2)

自考《知识产权法》命题重点(2)

2007年01月08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查分预约

  第八章 著作权的保护

  1.试述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种类?

  答:我国《著作权法》第45条,第46条规定了15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擅自将其作品予以发表,或者未按著作权人决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发表其作品,都构成对著作权人必表权的侵犯。实践中,侵犯发表权的行为多数同侵犯某种使用权相联系。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造的作品发表的行为。在实践中,这种侵犯行为大体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全作作品创作完成后,合作作者之一或者一部分抢先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发表作品,侵犯了其他合作者的发表权;第二,将己发表的合作作品又经过改编,加工,形成一部新的改编作品后,未经原合作作者的许可就以本人名义发表,从而侵犯其他合作作者的改编权。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但如果作者为扩大自己的影响而要求一些没有参加创作的名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这时一般不以侵权行为论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这类侵犯行为主要表现为: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编辑他人作品或者将他人作品摄制成电影电视作品时,没有按照被利用的作品的原意进行利用,歪曲了原作的愿意,出版部门对稿件编辑加工时歪曲,篡改了稿件的原意;将作品用于有损作者尊严的场合等。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不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营利目的为成立要件。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会报酬的行为。实践中,使用人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行为包括:发表他人作品而拒付报酬的;未按规定的付酬标准数额支付标准或合同约定的付酬数额支付报酬的;属于法定许可但拒不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行为等。七,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这是一种更严重,更常见的侵权行为。但根据他人的思想,观点,方法进行创作,不属于剽窃。八,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的复制发生其作品的行为。但以营利为目的,并不要求侵权行为人实际获取了经济利益,而只是强调侵权人行为的动机是为了追求经济上的利益。九,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这种行为分为两种:一是假借他人作品的名称;二是借他人的名义发表自己的作品。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行为侵犯的是表演权。十一,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行为,该行为侵犯的是表演者权。十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侵犯了图书出版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十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对制作者权利的侵犯,侵犯了录像制作者所享有的复制权和发行权。十四,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转播,复制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行为。擅自复制发行权利人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侵犯了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广播,电视节目所享有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十五,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行为。它是除上述十四种侵权行为之外,确实侵犯了他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行为。

  第十章 专利权客体

  1.试论专利权的客体?

  答: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这三种客体即相互独立,又具有内在联系。发明是专利法的主要保护对象,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又称小发明,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工业应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而外观设计则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结合所作出的富于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但并非所有的发明创造都是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法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危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的品种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论其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都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第十一章 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1.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答: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应当具备的实质性条件,即是该发明创造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状况。专利的实质条件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实质条件包括:一,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专利法第二条所指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二,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那些对象。三,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属于专利法第五条所指的那些发明创造。四,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条件。狭义的实质条件专指广义实质条件中的第四项标准。

  第十四章 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1.试述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限制?

  答:除专利权的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外,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专利权还作了其他的限制性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强制许可。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了三种形式的强制许可,它们是。1)防止专利权滥用的强制许可;即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请求,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的一种法律制度;2)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是指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的一种法律制度;3)交*强制许可,是指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技术上先进,其实施又有赖于第一专利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第二专利权人的请求,可以给予实施第一专利的强制许可。在给予第二专利权人实施第一专利的强制许可的情况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第一专利权人的请求,也可以给予实施第二专利的强制许可。这样的两种强制许可被称为交*强制许可。二。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主要有:1)专利权的穷竭,是指专利权人自己或者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被合法地投放市场后,任何人对该产品进行销售或使用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且不构成侵权,在专利理论中这种制度就是专利权穷竭。2)先用权人的实施,是指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权。它是对专利权的一种限制,其实质就是以申请日为时间界限,使专利权人的利益和先用权人的利益都能得到合理保护。3)临时过境,是指通过我国邻陆,邻水或邻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为其自身需要而使用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机械装置和零部件的,无须得到我国专利权人的许可,也不构成侵权。四,为科学或实验目的而使用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三。国家指定实施许可,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论报经国务院的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第十六章 专利权的保护

  1.试述专利侵权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根据专利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侵权行为人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有: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专利管理机关的自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采取这种救济措施时,通常要求人民法院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并同时提供担保。为了有效地阻止专利侵权行为的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没收,销毁侵权产品或者责令侵权行为人将侵权产品交由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处理。2)赔偿损失: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平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赔偿。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额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第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害赔偿额;第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为损害赔偿额;第三,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害赔偿额。3)消除影响: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影响其专利产品的销售,使用时,侵权行为人应应当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担这种责任的方式主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声明,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从而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的不良影响。二,行政责任。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关于专利侵权的纠纷,对专利侵权行为,专利管理机关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罚款,赔偿损失。三,刑事责任。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即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四编 商标权

  第十七章 商标概述

  1.试述1993年我国商标法的修改的主要内容?

  答:1993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同时通过《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决定》。其主要内容如下:一,将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到服务商标。修改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二,禁止将地名作为商标使用。修改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三,增加商标注册审查的补正程序。修改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8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四,扩大侵权行为界定范围,加大惩治侵权行为力度。修改法重新界定了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范围,在所列举的侵权行为中,增加一项即“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修改一项即“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同时,对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责任作了相应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包括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销售明知是倬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还扩大了犯罪主体范围,加重了对于假冒商标犯罪的量刑幅度。为了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和司法人员包庇假冒商标的行为,该条例还规定了上述人员玩忽职守罪。

  第十八章 商标权

  1.试述商标权终止的原因?

  答: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音标可以因注销或撤销而导致专用权终止。注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自动放弃注册商标或商标局依法取消注册商标的程序。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商标主管机关可将某注册商标从《商标注册簿》中注销:

  一,自动申请注销,即注册商标所有人自愿申请放弃其商标权,并向商标局办理注销手续的情形。

  二,过期注销,即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并且在规定的宽展期内商标注册人仍未申请续展注册的或是虽然提出续展注册申请而未获批准的,因此由商标局注销其注册商标的情形。

  三,无人继承撤销,即作为商标所有人的公民死亡的,在法律的期限内无人要求继承其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注销其注册商标的情形。撤销是指商标主管机关或商标仲裁机关对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

  撤销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违法撤销,即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因而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的情形。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0,31条的规定,违法撤销的事由有: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告,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二,不当注册撤销,即商标注册不当,因而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根据我国商标法第27条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该法第8条规定的商标构成禁用条款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局发现后,有权撤销该注册商标;此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三,争议撤销,即在先注册的商标对已经注册但核准不满1年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申请争议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形。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