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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经济法概论”考试纲要(11)

2007年09月05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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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财政税收法律制度

  应掌握;

  1、税法的构成要素。P426-428

  税法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纳税主体:这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此外,还有扣缴义务人。

  ②征税客体,即征税标的。

  ③税种和税目。

  ④税率,即纳税额占征税对象数额的比例,我国税法采用以下三种税率:即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⑤纳税环节,指商品在流转过程中应缴税款的法定环节。

  ⑥纳税期限。

  ⑦免税、减税。

  ⑧违章处理。

  2、增值税。P428-431

  增值税。这是指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纳税主体,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它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增值额;以商品或劳务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为17%;优惠税率为13%;此外还有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6%的征收率。

  ——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的应缴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缴税额=销售额×6%

  ——免税项目。国家对此依法作了具体规定。

  3、个人所得税。P440-442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它是由我国原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而成。

  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

  税法还规定了经批准可以免征和减征的征税对象范围。

  应了解:

  1、财政法的概念。P417

  2、预算法。P420

  3、税收征管。P446-452

  4、税收法律责任。P453-458

  5、我国的税收种类。P428-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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