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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理学”串讲笔记(2)

2007年09月05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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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编 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章 法的概念

  第一节 法的基本特征

  一、法、法律的词源和词义

  (一)词义的演变

  (二)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

  (三)外文中的法和法律

  (四)动态的法和静态的法

  二、法的本质和现象、内容和形式

  (一)法的本质和现象

  (二)法的本质属性与非本质属性

  (三)法的内容和形式

  三、法不同于其他上层建筑现象的基本特征

  (一)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

  (二)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三)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权力

  (四)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第二节 法的要素

  一、法律规则(规范)

  (一)法律规范与法律规则

  (二)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

  (三)法律规则的分类

  二、法律概念

  三、法律原则

  第三节 法的本质

  一、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二、法的更终决定因素——物质生活条件

  三、经济以外因素对法的影响

  第四节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一、工人阶级领导下全国人民意志的体现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

  第五节 其他思想家、法学家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一、中国历史上思想家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二、外国思想家、法学家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一)神学论

  (二)正义论

  (三)理性论

  (四)民族精神论

  (五)权利论和规范论

  (六)社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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