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高级财务会计”讲义(32)
第二节 破产清算会计
一、企业破产的处理程序
一般要经过破产申请和受理、和解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四个程序。
(一)破产的申请和受理
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均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应采用书面形式。
受理破产申请的是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二)和解整顿
(三)破产宣告
(四)破产清算
人民法院应自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等政府部门以及专业人员组成的清算组。
二、破产清算的一般程序
(一)清查企业财产及债权、债务;
(二)按办理年度决算的要求,进行有关会计处理,结平个损益类账户和本年利润账户,并编制宣告破产日的账户余额表、资产负债表和自年初至破产日的损益表;
(三)妥善保管企业的各种档案、文书,并在清算组进驻后及时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
三、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
(一)设置破产清算会计科目并建立新的账户体系
1、资产类
2、负债类
3、损益类
“清算损益”科目核算内容包括:①被清算企业在清算期间处置资产发生的损益。②被清算企业在清算期间确认债务发生的损益。③结转的被清算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等。④结转的有关账户的余额,包括清算费用、土地转让收益和有关资产负债表账户的余额。
(二)结转各破产清算账户的期初余额
(三)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编制清查后的财产盘点表和资产负债表
(四)核算和监督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置
1、收回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债权的核算。
2、变卖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的核算。
3、变卖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核算。
4、转让无形资产的核算。
5、转让对外投资的核算。
如果破产企业在清算期间分得投资收益,应按实收款,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清算损益”账户。
若原来按权益法将应分得的投资收益记入了“投资收益”账户,则在实际分得投资收益时,冲减投资,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投资”账户。
6、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核算。
7、核销无法变现的资产与计提所转让的各项资产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核算。
计提时,借记“清算损益”账户,贷记“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账户。
(五)核算和监督清算费用的支付
(六)核算和监督破产企业财产的分配并结平各账户
1、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核算。
清算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各项费用,均直接计入清算费用,不通过“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账户核算。
2、上交所欠税款的核算。
3、清偿其他破产债务的核算。
4、结转“清算费用”账户和“土地转让收益”账户余额的核算。
5、注销不再清偿债务的核算。
(七)编制清算会计报表
第三节 普通清算会计
一、普通清算会计的一般核算程序
二、普通清算的会计核算
普通清算属于对企业正常终止的清算,不需另设新的账户体系(沿用旧账)。
但清算组对普通清算进行核算时,要增设“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账户。
(一)全面清查财产并编制清查后的财产盘点表和资产负债表
(二)核算和监督财产物资的处置、债权的回收、债务的偿付以及清算费用的支付和结转
(三)计算清算损益并编制清算损益表和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
(四)归还投资各方资本和分配剩余财产及阶平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