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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金融理论与实务”讲义(7)

2007年04月24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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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保 险

  (本章重点记住书本中已经列成体条条的各种原则、特点等等,本章对经济理论的理解要求不高)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和职能

  (一)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二)保险的基本职能(多选题)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组织经济补偿。保险补偿包括危险转移、损失分摊和实施补偿等内容。

  第二节 保险的种类和原则

  (一)保险的种类

  保险可以按多种标准进行分类。(要了解不同分类标准下保险的种类,多选题容易出现)其目的在于方便对保险的管理。

  (二)保险的基本原则(理解每一种原则的具体内涵、并理解为什么需要这些原则,这时本章的重点核心内容)

  保险在经营中要坚持更大诚信原则、可保利益原则、近因原则和补偿原则。

  第三节 保险合同与保险市场

  (一)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保险契约,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关于接受与转移危险的法律性协议。保险合同既有经济合同的一般属性(要理解记忆经济合同的一般属性),也有自己的特点(已经考过,但是还要注意一下,这是本文的重要知识点)。

  (二)保险合同的要素

  保险合同的要素是指构成保险关系的主要因素,有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

  保险合同包括成立、转让(了解哪种保险合同可以转让,需要什么条件,区别一些书中的三种保险的转让条件,容易在单项选择题中出现)和终止诸内容。

  (三)保险市场(一般了解)

  保险市场是保险商品劳务交换关系的总和。现代保险市场一般由保险供给者、保险中介人和保险需求者三方组成。

  第四节 保险业务

  (一)财产保险

  是以财产及其有关的利益作为保险标的或以造成经济损失的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目前我国的财产保险(多选题)主要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以及农业保险等。

  (二)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并以人的生命、死亡、疾病或遭到伤害为保障条件的一种保险。主要有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疾病保险。

  (三)涉外保险

  是相对于国内保险而言的,是指保险标的或保险责任已跨越国界或带有涉外因素的保险活动。主要有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和海上运输工具保险。

  (四)责任保险

  又称第三者责任保险,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承担其补偿责任的一种保险。有产品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

  (五)再保险(重点掌握的概念)

  也称分保,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契约后,为将其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全部或部分地转移出去,再与其他保险人就同一保险标的签订保险契约的经济行为。是以原保险契约的存在为前提的。

  第五节 保险业务管理

  (一般了解,没有什么理论)

  (一)展业管理

  是指保险企业合理运用自身和社会的力量,以更佳方法组织众多的人参加保险。展业管理是保险业务管理的基础。

  (二)承保管理

  是对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管理。承保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保险企业的经营稳定性程度。

  (三)理赔管理

  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危险事故而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根据合同规定,为履行经济补偿义务而进行的业务管理。包括责任审定管理、损失核赔的管理、损余处理的管理。

  (四)防灾管理

  防灾管理是指保险企业认识和衡量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采取一定方法,以更经济的代价,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危险以及补救危险发生后所造成的损失。

  (五)再保险管理

  再保险业务管理的内容主要有分出分保管理和分入分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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