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中国税制 > 2014年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考点:区域经

2014年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考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2013年10月15日    来源: 网络   字体:   打印
查分预约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根据成员方之间贸易壁垒的取消程度和经济政策的协调程度划分为:

  (一)优惠贸易安排

  指在优惠贸易安排成员方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或部分商品相互给予削减关税的优惠待遇,而对区外各国仍然维持原有的关税水平,实行独立的关税政策。

  (二)自由贸易区

  成员方间对相互的商品流动免除关税和数量限制,使区域内各国之间的商品可以完全自由移动,但同时保留对各自非成员方的贸易政策。

  (三)关税同盟

  指成员方通过缔结协定或条约结成同盟,相互之间完全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同时建立并实施对非成员方的统一关税政策。

  (四)共同市场

  指成员方之间完全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建立统一对外关税,允许生产要素跨国界自由流动。

  (五)经济与货币联盟

  指在实现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同时,统一个成员方货币或实现成员方间不可逆转的固定汇率,并且通过共同的权力机构对包括货币金融、财政在内的各种经济政策进行协调和统一。

  (六)政治同盟 (注意表述上的变化)

  成员方在经济、金融、财政等方面实行统一化,完全废除在商品、服务、资本、劳动力等自由流动上的人为障碍,建立起拥有更多权力的超国家机构,在各经济领域推行完全一致的经济政策,使各成员方变为一体化区域内的各个地区,从而在经济上达到一体化的更高程度。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