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07年10月“邓小平理论概论”串讲资料(16)
6.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有一个历史过程。党的十五大报告深化?依法治国“重要方针的内涵,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思想。
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保证;
(2)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3)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
(4)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我国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加强法制的根本问题是教育人。
三、基本概念简释:
民主:基本含义是人民的权力和多数人的统治。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民主的内容包括国体和政体以及国家通过法律确认的具体的公民权利。
民主政治:是指包括国体和政体在内的政治制度,即在一个国家里关于由统治阶级中多数人享有管理国家权力的制度。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指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劳动者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它是我国的国体。
无产阶级专政:任何国家的无产阶级在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以后,都必须建立自己的国家政权。马克思主义把这个政权称作无产阶级专政。根据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践,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工人阶级通过自己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
政治体制:是指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而建立或构筑、安排的各种具体的政治形式、政治制度及其运行机制的总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构,以实现人民管理国家的一种制度。它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
国体: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问题。简言之,就是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政体:指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
依法治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能够进行参政、议政。二者合作协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法制:指一国法律制度的总称。亦可指指立法、司法等整个系统。
法治:指依法治国,也指依法治国后达到的社会有序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