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质量管理学”笔记7
第九章 供应商关系管理
(recite)供应商关系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认识到采购职能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的、高增值的职能,必须配备以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
(2)采购部门的领导要把权力委授给那些富于想象并注意成果的人员,他们应该得到公司高层的全力支持,同时也能够得到经营单位的信任。
(3)与经营单位的战略协调一致的采购战略;
(4)经营单位的管理层对于供应战略的成功实施负有责任;
(5)承担采购职能的管理层对供应过程的绩效和持续改进负责;
(6)组建跨职能的团队来管理货品和服务的采购;
(7)保持跨职能团队持续地关注整个供应链绩效,包括总占有成本、增值机会的识别以及竞争优势的辨识和实现;
(8)通过尽可能地跨越经营单位的边界来合并和分配采购活动来实现采购战略的制定、实施和管理;
(9)与更终用户及在更终用户之间保持公开、诚实和经常的沟通;
(10)采购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应建立在经营单位之间的合作与协作、以事实为依据的决策过程以及一个测量系统的基础之上。
(comprehend)联合质量计划的目的
联合质量计划中一般要包括经济、技术、管理三个方面。
(comprehend)供应商关系计划的含义
供应商关系的计划是指有关识别顾客需要 、分析和制定满足这些需要的供应策略方面的活动。计划过程的关键输出之一是形成一个详细描述对象商品的顾客总占有成本的初始模型。因此,在整个计划过程中还会要求进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simple apply)制定供应商关系计划的步骤
(1)整理汇编有关组织过去的、当前的和未来的采购活动的各种文件资料;
(2)从采购活动中识别那些对于企业经营既具有很高的重要性又有很高费用的商品;
(3)针对该商品组建跨职能的团队,团队中要包括顾客的代表,还要包括公司职能部门的代表,如技术、采购、质量、财务等。该团队的使命是明确顾客对该商品的供应需要并制定能够满足此需要的供应策略。
(4)通过数据收集、调查和其他的需要评估活动来确定顾客的供应需要;
(5)分析供应行业的结构、能力和趋势;
(6)分析商品的总占有成本的成本构成;
(7)将顾客的需要转化为一个供应过程,该过程将使顾客满意并提供管理和优化总占有成本的机会;
(8)获得管理当局的批准以将所制定的供应策略转入运作部门加以实施。
(comprehend)供应商控制的要求
(1)明确定义的供应链质量目标。这些目标是通过计划活动确立的;
(2)对照这些供应链质量目标对供应商绩效的充分、持续的数据收集和评价;
(3)必要时有纠正措施。
(simple apply)制定供应商关系控制的过程(供应商控制的过程)
(1)创建一个跨职能的团队;
(2)确定关键的绩效测量指标;
(3)确定更起码的绩效标准;
(4)养活供应商的基数;
(5)评价供应商的绩效。
(recite)供应商关系改进的内容
供应商关系改进活动一般包括两项基本内容:一是供应过程的管理、测评和持续改进;二是把控制扩展到整个供应链以及供应链的持续改进,确保价值创造。
(comprehend)供应商关系的五个合作层次
供应商关系改进阶段一般沿着五个合作层次向前推进:
(1)组成联合团队;
(2)降低成本;
(3)提升价值;
(4)信息共享;
(5)资源共享。
第十三章 标准化、认证制度、质量监督
(comprehend)标准、标准化的含义
标准化:就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更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和活动。这一系列活动包括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在理解标准化的定义中,可以发现标准化的含义体现在:
(1)标准化的对象是共同的和重复发生的活动及其结果,是发生的事务或概念。
(2)标准化的内容就是使对象达到标准化状态的全部活动及其过程,主要有制定标准、发布标准和实施标准。
(3)标准化的本质是统一。
(4)标准化的目的是获得更佳秩序。
标准:就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更佳秩序,对活动及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的机构批准。
(recite)标准化的意义和作用
标准化的重要意义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减少和消除贸易技术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具体体现在:
(1)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更佳秩序,实现更大社会和经济效益。
(2)为科学管理奠定基础。
(3)推动质量改进循环,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4)保护消费者利益。
(5)促进贸易的发展。
(6)保证人类安全、健康和保护环境。
(recite)我国的标准体系;国际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方法
我国的标准体系:也称为标准化体制,通常按照以下几个维度加以区分:
(1)按要求的性质,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2)按标准的层次(标准分级),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3)按标准内容的性质,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4)按标准规定的内容,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管理标准。
国际标准体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和全球贸易的发展,国际性标准化活动十分活跃,形成了由国际标准、区域性标准或先进国家和地区标准组成的国际标准体系。
(1)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标准。
(2)区域性标准是指未经ISO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的标准、发达国际标准、区域性组织的标准、国际上有影响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构成的先进标准。
采用国际标准的方法通常有:
(1)认可法——国家标准化行政机关直接宣布某项国际标准具有与国家标准同样的地位,并发布认可通告。
(2)封面法——在国际标准上 增加采用国国家标准的封面出版,并在封面上标出采用国的识别编号以及其他有关情况的说明,包括所做的修改及技术上的差异等。
(3)完全重印法——将国际标准翻译或不翻译重新印刷作为国家标准,并在标准正文前面由采用国做必要的说明。
(4)翻译法——国家标准是国际标准的译文,也可同时用原文和译文出版。通常附引言说明编辑性修改或技术上的差异。
(5)重新起草法——凡是没有真正采用国际标准的原文,即使在结果上的修改,也应视为重新起草。重新起草应在前言中说明与国际标准的差异。
(6)引用法——国家标准中含有国际标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 国家标准的应用领域比国际标准更广,其中没有差异地彩了国际标准,应用于相应领域,并增加了内容。
另一种情况是国家标准比国际标准的应用领域狭窄,国家标准含在国际标准之中,只在有限范围内被采用,没有完全采用该国际标准的内容。
(comprehend)标准化的形式
(1)简化。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缩减对象(事务)的类型数目,使之在既定时间内满足一般需要的标准化形式。其基本要求是“合理、适度”
(2)统一化。是把同类事务两种以上的表现形态归并为一种或限定在一个范围内的标准化形式。其基本要求是“适时、适度”。(它与简化的不同之处在于:简化肯定某些个性同时并存,着眼于精炼;统一着眼于取得一致,即从个性中提炼共性。简化的目的并不是简化为一种,而是保留若干合理的种类;统一的目的是消除由于不必要的多样化造成的混乱,为正常活动建立共同遵守的秩序。)
(3)通用化。是指在独立的系统中,选择和确定具有功能互换性和尺寸互换性的子系统或功能单元的标准化形式。(其目的是更大限度地扩大同一子系统(如产品的零部件)的)使用范围,从而更大限度地减少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的重复劳动。
(4)组合化。是按照标准化的原则,设计并形成一系列通用性很强且能多次重复应用的单元,根据需要拼合成不同用途的产品的一种标准化形式。它是通用化的进一步发展。
(5)系列化。通常指产品系列化,它是对同类产品的结构形式和主要参数进行标准化的一种形式。(是标准化的高级形式,是简化的延伸,但其不同于简化之种在于,简化是在品种盲目泛滥超过一般需要时才进行的,而系列化则是为防止这种品种泛滥而先做出科学的安排。)
(recite)标准的制定程序
(1)预备——在充分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新的标准制定工作项目建议。
(2)立项——对新工作项目建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审查和协调,提出新工作项目。
(3)起草——按照编写标准的基本规定编制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编写编制说明和有关附件。
(4)征求意见——向有关单位发送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修改草案,形成标准草案送审稿。
(5)审查——以会议或函件的形式对标准草案稿进行审查,修改标准草案 ,形成标准草案报批稿。
(6)批准——对标准草案报批稿进行审查、批准和编号,提出标准出版稿。
(7)出版——提供标准的出版物。
(8)复审——定期对标准进行复审,确定其适用性,提出修订、废止的必要性。
(9)废止——根据复审的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宣布标准废止。
(recite)企业标准化任务
企业标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一定的秩序,使企业的各部门相互提供的条件符合各自的要求,使各个生产环节的活动协调一致,使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遵循共同的准则,使复杂的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简单化,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能够高效、准确、连续不断地进行。
(comprehend)企业标准化工作的要求
(1)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必须以“顾客第一”的思想为指导。
(2)企业的标准工作必须坚持“系统化”原则。
(3)企业的标准化工作必须符合以下具体要求:①权威性;②科学性;③群众性;④连贯性;⑤明确性。
(comprehend)认证制度的含义
认证制度,又称为合格评定程序,是指任何直接或间接确定技术法规或标准中相关要求被满足的程序。它是为进行认证工作而建立的一套程序和管理制度。其中包括认证和认可两类活动。所谓认证是指认证机构证明产品、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法规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审核、评审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职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谱写活动。
(comprehend)我国认证制度的总体架构
它主要有四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授权机构或管理机构。依据认证或认可条例,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目前为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为授权机构,授权机构的职能是授权认可机构负责对认证机构的认可,并批准认可的结果;同时管理认证的国际合作和交流。
第二个层次是认可机构。其职能是制定认可准则并依次开展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和审核人员的资格认可。认可机构由各个利益有关方面的代表以及一批熟悉业务的专家组成。
第三个层次是从事认证实践的机构和人员,包括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审核、评审等认证活动的人员。
第四个层次是企业。企业在自愿申请以后,按认证的程序文件接受认证机构的检验、评审以及事后的监督。
(comprehend)认证的分类
(1)按认证的对象分类,有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在质量领域,更常的是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按认证的性质分类,有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
(3)按认证的范围分类,有国家认证、区域认证和国际认证。
(4)按认证标志分类,有合格标志认证和安全标志认证。前者是自愿性,后者是强制性。
(recite)认证过程
认证的基本过程包括寻求认证的组织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与认证机构受理申请,认证机构受理申请,认证机构指定审核人员实施认证审核或审查,认证评价与批准,认证机构实施认证后监督和检查等。
(comprehend)认证模式
(1)型式试验,又称为典型检验。它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对产品的样品进行试验,以证明样品符合技术标准,而无任何监督措施。这是一种更简单和更有限的产品认证形式。(不准企业使用认证标志。)
(2)型式试验加市场抽样检验。这是一种带有监督措施的型式检验。监督办法是从市场购买样品或从批发商、零售商的仓库中随机抽样进行监督检验,以证明认证产品的质量持续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3)型式试验加工厂抽样检验。这是认证制度和第二种相类相似,只是监督的方式有所不同,不是从市场上抽样,而是从生产厂发货前的产品中随机抽样进行检验。
(4)型式试验加认证后监督(市场和工厂抽样检验)。是上述第(2)、(3)种认证制度的结合,监督检验所用的样品来源,既从市场上购买,又从工厂中随机抽取。
(5)型式试验加工厂质量管理体系评定加认证后监督(质量管理体系复查、市场和工厂抽样检验)。其显著特点是,在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中增加了对产品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和评定,在批准认证后的监督打电话中也增加了对生产厂家质量管理体系的复审。这是一种更完善的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因此是各国更常采用的一种质量认证制度。
(6)工厂质量管理体系评定。是对生产厂家按所要求的技术标准生产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检验、评定,因此也称为质量保证能力的认证。(其对象不是产品,而是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能力,因而按这种认证审核批准的企业,不能在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准。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
(7)批检。根据规定的抽样方案,对一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据此做出该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判断。(对于这种类型的认证,只是对认证合格的这批产品办理认证证书,但不授予认证标准。)
(8)百分之百检验。经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对每一件产品依据标准进行检验。这种类型的认证,使认证人员担负的责任较大,对被认证的每件产品都要承担风险,而且所需要的费用是很高的。(阶政府专门规定,一般不采用这种类型的质量认证制度。)
(comprehend)实行质量认证制度的作用
(1)帮助消费者选购商品,维护消费者利益。
(2)推动先进标准的贯彻执行,实行扶优限劣的政策。
(3)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4)促进国家计量水平的提高。
(5)减少社会的重复检验和试验,节约大量的试验费用。
(6)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7)增强企业信誉和经济利益。
(8)实现国家对产品质量的宏观管理。
(9)降低承担产品责任的风险。
(comprehend)质量监督的含义
质量监督是指为了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由国家和政府以及顾客或第三方对企业产品或质量体系等的状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验证,并对完成的活动或达到的结果的记录进行分析的宏观管理方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质量监督的含义;
(1)质量监督是一咱质量分析和评价活动,监督的对象是程序、方法、条件、产品、过程、服务和有关质量文件、记录。
(2)监督的范围从生产、流通到运输、存储和销售整个环节。
(3)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和政府制定的质量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
(4)质量监督可以是国家的行政监督、法规监督、舆论的和消费者的监督等多种手段和形式。
(comprehend)质量监督的任务和意义
质量监督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的质量法规和产品技术标准,对生产、流通、运输、存储领域的产品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和检验,实现对产品质量的宏观控制,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国家利益不受损害。
质量监督的意义体现在:
(1)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贯彻产品技术标准和有关质量法规;
(3)有利于发展对外贸易,开拓国际市场,保护国家的经济利益;
(4)有利于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素质和质量管理水平。
(recite)质量监督的法律依据及其基本要求
根据国际民结例,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制定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是正确实施质量监督的依据。
(recite)政府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1)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3)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4)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
(5)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日常监督管理;
(6)产品质量申诉处理;
(7)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产品质量三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