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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学考试编排设计(实践)教材大纲

2006年11月01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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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429 编排设计(实践)

  南京艺术学院编 (高纲号 0650)

  一、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

  《编排设计》(实践)课程是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必修课程,是检验应考者解决各类平面,空间设计中构图表现,形式美感的诸多要求为主的专业设计实践课程。

  设置本课程的具体目的和要求:《编排设计》(实践)课程要求通过教学使得应考者对视觉基本元素在画面的表现,以及各元素之间的组织协调关系有所了解。熟悉并熟练应用版式编排设计的基本要素——图形,色彩,文字各自的特点,要求应考者在空间分割,画面组织,风格定位上体会版式设计对视觉冲击力的重要影响和指示作用。结合市场要求,将版式设计与现代各类实际设计相结合,充分体会设计分割的独特语言。

  二、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一)考试目标

  1、着重强调对编排设计基本原理及规律的认识。

  2、对组成画面的基本构成元素-图形,文字,色彩在画面的协调关系(骨格)有一定的把握。

  3、不同风格的表现对编排设计在方法与程序上的不同要求。

  4、结合具体现实设计形式(例如:报纸、杂志、书籍、海报等)进行考查。

  (二)考试知识点

  1、编排设计作为一种重要的视觉表达语言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基本概念。

  2、编排设计的基本原理及规律的认识方法与设计程序

  a、视觉要素:图形、色彩、文字;

  b、构成要素:点、线、面;

  c、阅读心理对编排设计程序的影响

  3、不同编排设计的方法(骨格)在不同风格设计上的表现

  a、骨格设计原理

  b、不同风格中的骨格表现

  c、中西方不同风格的骨格设计与表现

  4、编排设计在平面设计各部类设计的应用

  a、编排设计在招贴中的应用

  b、编排设计在包装中的应用

  c、编排设计在书装中的应用

  d、编排设计与VI设计的开展

  (三)考核要点:

  编排设计作为一门专业设计的技能性课程,在考试中着重在视觉艺术的图形表现,阅读规律的理解以及画面的空间分割等方面的考核。重点引导应考者认识和体验各种视觉要素、构成要素的表现特征,理解如何去组织画面的结构,处理各要素之间的关系。

  三、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为了使大纲的规定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和落实,特作如下说明,并提出实施意见。

  (一)关于考试目标的说明

  为了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点标准化,本大纲列出涵盖所有考试范围的提纲。目的在于使应考者能够进一步明确考试范围和内容,更有目的的系统学习本课程,也使社会助学者能够更全面地有针对性地分层次进行辅导。同时,它也使考试命题能够更加明确其范围,从而较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的准确度。

  本大纲在考试要点中没有细分层次,其出发点在于《编排设计》(实践)是一门实践科目,应考者在学习这些知识时应尽可能反映在作品上。

  (二)关于自学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编排设计》(第二版),朱国勤、罗盛编著,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4年。

  (三)自学方法与社会助学提示

  1、无论是自学还是社会集中辅导,都应该以指定教材为基础,以大纲所开列的考试要点为重点,认真全面地掌握编排设计作为专业设计中技能性较强的课程对于应考者对设计各要素的理解、表现与实际的画面控制的独特要求。

  2、大量查阅以及分析成功的视觉作品,并从中总结编排表现的各规律。

  3、要正确处理重点与一般的关系,课程内容有重点和一般之分,但考试内容是全面的,而且重点与一般是相互影响的,不是截然分开的。应考者应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全面知识点,在此基础上再突出重点。

  (四)关于命题考试的要求

  1、本课程的命题考试,应根据本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试目标来确定范围和考核要求。考试命题适当突出重点,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

  2、本课程属于实践考试,试题没有理论考核,要求应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设定在180分钟),按照试卷要求用基本工具当场完成。考试所用的纸张由考点统一发放,其他材料(笔,颜料,直尺,圆规等)自备,不得携带画册和画稿。

  3、本课程考试试卷可能采用的题型一般多为主题性设计,或者为模拟现实设计。

  4、实践试卷(作品)在规定的密封处写上考号和姓名,由工作人员密封。应考者不得在作品上署上应考者姓名,不得盖印,落款部分按规定要求书写,否则按作弊论处。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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