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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部分专业主考院校调整

2005-06-14 00:00:00   文章来源: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根据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发展的需要,省自考委对国际贸易、法律、行政管理、律师、汉语言文学、秘书、广告学、英语8个专科专业的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专 业
 
原主考学校
 
调整后的主考院校
 
行政管理、秘书
 
浙大
 
浙江工业大学
 
国际贸易、广告学
 
浙大
 
杭州商学院
 
汉语言文学、英语
 
浙大
 
浙江师范大学
 
法律、律师
 
浙大
 
宁波大学
 

  主考院校调整后,命题、评卷等工作由新主考院校承担;毕业生审定及毕业证书颁发工作,2005年底前仍由原主考学校承担,此后由新主考院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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