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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调整自考管理系统免考管理模块的通知

2016-11-24 09:49:25   文章来源: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考生,同时确保免考审核的准确性,现将我省自考管理系统(/)免考管理模块拆分为两个模块: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模块和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模块,自2017年1月开始实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模块

  考生申请此类免考时需输入证书相关信息,由系统自动对证书进行查验,如查验通过则无需考生提供证书材料,亦无需经市考办初审,直接进入省考办审核环节;如查验不通过,则按原规定到市考办提交材料,经市考办初审后再提交省考办审核。

  二、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模块

  考生使用前置学历申请免考时,需提交前置学历信息,以便省考办核查。免考前置学历信息与毕业前置学历信息共用后台数据表:考生申请毕业时,如果系统已有免考前置学历信息,则作为毕业前置学历信息的默认值;若考生的免考前置学历信息已查验属实,则申请毕业时无需再次核查。

  三、注意事项

  新模块启用后,原免考管理模块中使用前置学历申请免考的考生,若尚未提交前置学历信息,即使市考办初审通过,也无法进入省审核环节。因此,请市考办受理此类业务时,务必要求考生补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并密切留意前置学历的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附件:凭等级证书申请免考模块和凭前置学历申请免考模块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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