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12年自考《金融理论与实务》教材大纲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准确识记本章的基本概念,领会本章的基本理论,并能应用基本理论对现实金融问题进行一定的分析。理解投资银行的功能;掌握投资银行的业务;理解保险的基本职能与基本原则;掌握商业性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了解政策性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了解我国保险公司的改革与发展。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投资银行
(一)投资银行的界定
(二)投资银行的基本职能
1.媒介资金供需,提供直接融资服务
2.构建发达的证券市场
3.优化资源配置
4.促进产业集中
(三)投资银行的业务
1.证券承销业务
2.证券交易与经纪业务
3.并购业务
4.资产管理业务
5.财务顾问与咨询业务
6.风险投资业务
第二节 保险公司
(一)保险的基础知识
1.保险的概念
2.保险的基本职能
3.保险的基本原则
(二)不同类型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
1.商业性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
2.政策性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
(三)我国保险公司的改革与发展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投资银行
1.识记:投资银行、证券承销、兼并、收购、资产管理业务、现金管理业务
2.领会:
(1)投资银行的基本职能
(2)投资银行的各类业务
3.应用:在次贷危机背景下,你怎样看待国际投资银行的发展前景
(二)保险公司
1.识记:保险、保险利益、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责任保险
2.领会:
(1)保险的基本职能
(2)保险的基本原则
(3)商业性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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