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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2年自考《金融理论与实务》教材大纲第十一章

2012-09-06 14:20:33   文章来源: 自考365   字体:   打印
双十一

第十一章 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准确识记本章的基本概念,领会本章的基本理论,并能应用基本理论对现实金融问题进行一定的分析。理解投资银行的功能;掌握投资银行的业务;理解保险的基本职能与基本原则;掌握商业性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了解政策性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了解我国保险公司的改革与发展。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投资银行

  (一)投资银行的界定

  (二)投资银行的基本职能

  1.媒介资金供需,提供直接融资服务

  2.构建发达的证券市场

  3.优化资源配置

  4.促进产业集中

  (三)投资银行的业务

  1.证券承销业务

  2.证券交易与经纪业务

  3.并购业务

  4.资产管理业务

  5.财务顾问与咨询业务

  6.风险投资业务

  第二节 保险公司

  (一)保险的基础知识

  1.保险的概念

  2.保险的基本职能

  3.保险的基本原则

  (二)不同类型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

  1.商业性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

  2.政策性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

  (三)我国保险公司的改革与发展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一)投资银行

  1.识记:投资银行、证券承销、兼并、收购、资产管理业务、现金管理业务

  2.领会:

  (1)投资银行的基本职能

  (2)投资银行的各类业务

  3.应用:在次贷危机背景下,你怎样看待国际投资银行的发展前景

  (二)保险公司

  1.识记:保险、保险利益、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责任保险

  2.领会:

  (1)保险的基本职能

  (2)保险的基本原则

  (3)商业性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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