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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2年自考“计算机绘图设计(二)”课程考试大纲

2012年08月29日    来源: 天津招考资讯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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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名称:计算机绘图设计(二)

  课程编码:4854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计算机绘图设计(二)》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设计(本科)专业的一门基础课,是建筑设计专业开设的必修课程之一。本课程重点突出了建筑设计中效果表现图的构思及思维创造能力的实现,并配以上机实践练习的指导,通过学习使考生掌握用计算机进行建筑设计及绘制彩色效果图的技法。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掌握必要的计算机建筑表现图的实用技巧及表达方法,提高考生的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增强形象思维和创造能力,以适应考生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的需要。

  课程基本要求如下:

  1、掌握绘图软件的建筑形体基础建模。

  2、掌握贴图材质的创建及贴图纹理的使用技巧。

  3、掌握灯光参数的调试及位置的设置。

  4、掌握特殊灯光的调试及设置。

  5、学习相机参数的设置。

  6、学习建筑学方面的简单的动画设计。

  7、进行环境景观设计。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与建筑设计课程关系密切。随着计算机软件技术的突飞猛进发展,带来了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应用领域的持续拓展。计算机应用课愈来愈显示出其在专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对建筑设计专业教学全过程的深远影响。

  本课程的学习对考生提高建筑设计水平起到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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