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国际贸易实务(三)”笔记(12)
如何评价保护幼稚工业的论点?
保护幼稚工业:是指当一个国家的某种工业具有潜在优势,但在发展初期无法同先进国家同类成熟工业进行抗衡时,为了促进该产业的发展,该国政府应采用关税、进口配额和补贴等方法对新兴工业予以扶持,使之具有经济规模,并形成竞争优势之后,即取消保护。
保护幼稚工业的论点是着眼于一国的长期利益,从理论上讲是成立的。
但是保护幼稚工业能够获取利益,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被保护的工业应具有发展潜力。被保护工业成熟后给社会带来的利益,应能弥补短期保护所付出的代价。
列举支持贸易保护主义的经济和政治论点:
保护和增加就业;
促进本国产业多样化;
改善国际收支;
保护公平竞争;
保障国家安全;
维护社会公平;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含义:
定义:是指由于国际市场上的不完全竞争性质和规模经济的存在,一国政府可以通过补贴和保护国内市场的手段,扶植本国战略性工业的成长,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以获取规模经济的收益,并夺取市场份额。
包括两个部分:
a.是如果一国政府能保证本国公司而不是外国公司获得先发优势,它对本国企业的扶植就可能提高本国的收入。因此,根据战略性贸易政策的观点,政府应采取补贴的方法对具有发展前途的新兴行业给予支持。
b.如果政府对本国某一行业的干预能帮助国内企业克服已获得先发优势的外国公司设置的市场进入障碍,政府则应进行干预。
关税的定义及特点:
它是一个国家的海关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收。
它具有:
a.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和法律征收,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b.无偿性:是指征收关税后,其税款成为国家财政收入,不再直接归还纳税人,也无须给予纳税人任何补偿。
c.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有关法律事先规定征税对象和税率,海关和纳税人均不得随便变动。
它主要是由进出口商交纳的,但作为纳税人的进出口商人可以将关税额作为成本的一部分,分摊在商品的价格上,更后转移给消费者。
关税是进行国际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的手段。
关税具有哪些作用:
1.增加财政收入;
2.保护国内产业和国内市场;
3.调节国内经济;
4.关税如果运用不当,也会产生消极作用。如果对某些产品长期采取不适当的高保护,就会使生产这类产品的企业因缺乏国际竞争压力而失去改进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内在动力,长期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能力。
更优关税:是指通过制定一定的关税税率使一国贸易条件改善带来的利益超过贸易量减少所造成的福利损失,并使该国获得更大的净利益。这种能使一国净福利水平达到更大化的关税税率称为更优关税税率。
更优关税理论的要点如下:
1.一般说来,一国征收关税具有改善贸易条件和减少贸易量的双重效应,社会福利的提高与降低,取决于两种将就孰强孰弱。
2.小国征收关税不能改变贸易条件,而只能减少贸易量,使本国福利受损。
3.对大国而言,更优关税是在零关税和禁止性关税之间的一个使本国福利达到更大化的关税。
4.在进口需求弹性一定的情况下,更优关税水平与外国出口商向进口国提供产品的供给弹性成反比。
5.更优关税只有在出口国不实行关税报复的情况下才能获得。
举例说明征收进口附加税的目的:
1.护国内产业;
2.应付国际收支危机,维持进出口平衡;
3.对某个国家实行歧视或报复;
4.抵制外国商品低价销售。
更常见的进口附加税主要有:
1.反倾销税:是对倾销商品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其目的是使其不能低价倾销,以保护国内产业和国内市场。
2.反补贴税:又称抵消税或反津贴税,是对在生产、加工及运输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出口国政府、同业公会或垄断组织所发给的任何奖金或补贴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3.报复关税:是一国当自己的商品、船舶、投资或企业等受到另一国的歧视待遇时,对从该国进口的商品所征收的一种带有报复性的进口附加税。
4.普遍优惠制;
商品倾销的定义及其分类:
商品倾销:是指一国商品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其目的是为了打击竞争对手,占领国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