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改变命运
24小时客服:4008135555/010-82335555
当前位置:首页> 法学 > 自考法学类“合同法”复习指导(4)

自考法学类“合同法”复习指导(4)

2007年06月29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第九章 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这是由于合同成立后,因某些宏观情况的变化,导致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一味地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则可能造成更大的损害。因此,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可使当事人避免更大的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一旦解除,当事人更初订立合问的目的显然不可能实现。同时,不适当的解除合同,或许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损害。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其一般解除条件大体上包括四个类型:一是协议解除的条件;二是约定解除的条件;三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四是违约行为。除此以外,还有合同解除的特别条件等。另一方面,合同解除还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包括协议解除的程序、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和法院裁决解除的程序等。按照上述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但其法律后果并不仅仅限于终止当事人之间将来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关系。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否溯及既往。所带个的结果却大相径庭。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的结算条款。解决争议条款以及赔偿损失的条款的效力。学员学习在本章内容。

  应了解合同解除的概念,合同解除与相关制度的异同、理解合同解除的效力。熟记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合同解除的概念及特征;合同解除的类型;合同法规定的一般法定解除条件的类型;合同解除的程序种类等。(2)重点及难点问题: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不同;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不同;合同解除与合同所附解除条件的异同;合同的解除条件;协议解除的程序;合同解除的效力等。

  其中,合同解除的效力中关于溯及力问题、关于赔偿损失的问题、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及具体要求、法院裁决解除合同的程序、运用本章知识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和案例等。也是本章的重点及难点问题。

  第十章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合同的终止或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原因很多,大体上可分为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二是基于合同目的的消灭;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现定具体又可分为免除、解除、清偿、混同、废除。抵销、提存等等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不仅是主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

  当了合同相关的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担保关系及其他关系等也归于消灭同时、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学员学习本章内容;应了解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抵销、提存、免除、混同、清偿等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方式的概念及特点;理解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各种原因理解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义务及违犯它所产生的责任。熟记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的条件及效力。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后果;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义务及责任;清偿的涵义;关于抵销的概念及其分类;抵销的方法;提存的概念及种类;提存的主体、标的及方法:免除的概念及方法;免除的效力;混同的概念及种类;混同的原因及效力等。(2)重点及难点问题: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与合同变更的不同;代为清偿的概念及条件;清偿抵充的概念、方法及其要件;抵销的法律性质;抵销的要件、抵销的效力;提存的原因;提存的效力等。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也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一旦生效以后,将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地、严格地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因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后果。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不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构成违约责任的条件区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特殊构成要件是指各种具体的违约责任形式所要求的责任构成要件,如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过错、损害事实、违约行为、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金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过错和损害行为。一般构成要件是指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形式都必须具备的要件,这种要件大体上包括两个,一是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根据履行期限是否到来又可区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两种类型;二是过错,即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当然,要求违约当事人在某一具体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仅有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是不够的,还应考虑构成违约责任的特殊要件。

  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实际履行、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定金责任方式等。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免资事由,或符合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资条款的违约行为,应当免除当事人的责任。本章是合同法课程的重点章节之一。学员学习本章内容,应了解违约责任的概念及特征,理解违约责任的形态及其责任,掌握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掌握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理解损害赔偿的概念及特征,熟记损害赔偿的完全赔偿原则及其限制性规则,弄清违约金的概念、特征、类型以及与其他责任形式的区别,了解有关定金的概念及基本规定。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违约责任的概念及特征;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表现形态;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双方违约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的概念及特点;免责事由的种类;责任竟合的概念及特点等。(2)重点及难点问题:违约行为的概念及特点;如何理解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预期违约的概念及特点;明示毁约的概念及其及其应具备的条件;默示毁约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实际违约的类型及具体要求;实际履行的概念及特点;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损害赔偿的概念及特征;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等其他违约补救方式的区别;约定损害赔偿的概念及与法定损害赔偿的区别;如何理解完全赔偿原则;怎样理解损害赔偿的范围;关于损害赔偿的减轻;违约金的概念及特点;违约金与其他责任形式的区别;怎样理解对约定违约金的调整;定金的概念及特点;定金与其他责任形式的区别;对第三人行为造成的违约如何确认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竟合发生的原因;怎样处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竟合等。另外,学员亦应注意运用本章和相关章节知识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及案例。

  第十二章 合同的解释

  合同解释是指对合同及其相关资料的含义所作的分析和说明。合同解释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内容归于明确、具体,使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得以合理的解决。但这种解释,只是在处理合同纠纷的过程中,对作为裁判依据的事实所作的权威性说明才具有真正的法律上的意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学理解释等只对于总结合理规则。提出立法建议、指导审判实践等具有参考意义。学员学习本章内容,应了解合同解释的概念和特征,理解合同解释的意义,掌握合同解释的原则和规则,了解合同漏洞的补充,掌握格式条款和免责条款的解释方法。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合同解释的概念;合同解释的主体、客体及效力;合同解释的原则;合同解释的规则,格式条款解释的原则;免责条款解释的方法及原则等。(2)重点及难点问题:合同漏洞的概念及发生的原因;合同漏洞的填补方法等。

新人有礼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