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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合同法》第十八章练习题及解析

2007年01月13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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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一、单选题

  1.甲方将某饮料配方的专利技术转给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了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该转让专利权的合同生效时间是:( )

  A.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B.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C.自甲、乙约定之日起生效

  D.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生效

  2.在技术开发合同中,对风险责任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风险责任应由( )。

  A.委托方承担

  B.研究开发方承担

  C.人民法院判决

  D.当事人合理分担

  3.根据合同法,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 )

  A.受托人

  B.委托人

  C.受托人和委托人按份共有

  D.受托人与委托人共同共有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当事人一方有权解除技术合同:( )

  A.一方违反合同

  B.出现意外事故

  C.一方可能泄露技术秘密

  D.另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由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多选题

  1.甲是某知名教授乙的助手,并利用工作便利,偷得乙所有的一项技术秘密的资料,出卖给丙公司,丙公司遂应用于生产,后乙发现,起诉于法院。( )

  A.如果丙公司以正常价格支付给丙,并且其毫不知此技术秘密的资料乃甲偷窃所得,那么丙公司可以免除侵权责任,但是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该技术秘密

  B.如果丙公司以正常价格支付给丙,并且其毫不知此技术秘密的资料乃甲偷窃所得,那么丙公司不仅可以免除侵权责任,而且仍可以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必须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C.如果丙以低于市场价格的50%买得该技术,那么丙不能以其不知此技术秘密成果乃甲偷窃所得为由抗辩

  D.如果丙明知此技术秘密乃甲偷窃所得,则其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

  2.张某出钱,委托李某开发速溶无凝块豆粉配方技术:( )

  A.双方均为自然人,订立的委托技术开发合同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

  B.自然人仍然可以订立技术合同

  C.张、李未约定由谁就委托开发成果申请专利,则专利申请权利归李某

  D.张、李未约定由谁就委托开发成果申请专利,则专利申请权利归张某

  E.张、李未约定由谁就委托开发成果申请专利,则专利申请权利归张某、李某共有

  3.甲、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就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所作的下列判断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

  B.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C.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应签订书面合同

  D.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一、单选题

  1.「答案」B

  「考点」技术合同

  「解析」《专利法》第10条第3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答案」D

  「考点」技术开发合同

  「解析」《合同法》第338条规定,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3.「答案」A

  「考点」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解析」《合同法》第363条规定,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照其规定。故肯定A项,排除其他各项。

  4.「答案」D

  「考点」技术合同

  「解析」(1)A、B、C项解除的理由不足,应当排除。(2)D项构成了根本性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被违约人有权解除。

  二、多选题

  1.「答案」BCD

  「考点」技术秘密成果的善意取得。

  「解析」《更高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或者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另一方侵权仍与其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属于共同侵权,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

  2.「答案」BC

  「考点」技术合同

  「解析」

  (1)自然人有权订立技术合同,法律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如果技术合同的主体是法人,但没有此经营范围,合同效力不受影响,故排除A项,肯定B项。

  (2)《合同法》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故C项正确,D、E项错误。

  3.「答案」BCD

  「考点」技术合同

  「解析」《合同法》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因此正确答案是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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