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国际私法》笔记第七章
第七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国籍
一、确定法人国籍的不同学说
(一)住所地说
(二)组成地说以及与之直接相关的登记国说或准据法说
(三)设立人国籍说
(四)实际控制说
(五)复合标准说
三、我国确定法人国籍的实践与规定
1、解放初期,主要采用法人资本控制说;
2、对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目前采注册登记国说;
3、对中国内国法人国籍的规定,采法人成立地和准据法复习标准。
第二节 法人的住所
各国不同的主张:
1、管理中心所在地说或主事务所在地说
2、营业中心所在地说
3、依其章程之规定说
4、类推与自然人的原始住所,即法人的住所,在其成立地。
第三节 外国法人的认许
一、概念
即对外国法人以法律人格者在内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认可,它是外国法人进入内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前提。
二、外国法人的认许的程序
(一)特别认许程序
(二)概括认许程序(又称相互认许程序)
(三)一般认许程序
(四)分别认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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