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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法”要点题101(3)

2007年02月14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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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论述消极国籍抵触产生的原因及防止和减少消极国籍抵触的有效办法。

  国籍的消极抵触是指一个人不具有任何国家的国籍,又称无国籍。

  它产生的原因:出生、婚姻、收养、剥夺

  解决的有效办法,通常采取国内立法和签订国际公约两种方法。通过国内立法来减少和消除无国籍现象,是解决无国籍问题的基本方法。各国制定国籍法,应避免作出可能产生无国籍问题的规定,并从积极方面规定无国籍人可取得本国国籍。

  为了解决无国籍问题,国际上订立了一些国际公约。

  简答题

  23.简述多国河流与国际河流的区别?

  多国河流是指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河流。河流流经各国的各段,分别属于各段沿岸国,由各段沿岸国管辖,在各段的使用和管理方面,与内河一样,沿岸国享有排他的主权。非沿岸国能否通过多国河流的问题,只能由有关沿岸国协议决定

  国际河流:多国河流如经国际条约确定对所有国家开放便于工作成为了际河流。主权仍分别属于各段的流经国,但在管理上则有关国家设立国际委员会进行管理。

  24.为什么说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1、国家在国际关系中始终处于更主要的地位和起着更重要的作用。

  2、只有国家才拥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

  3、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国际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25.简述外层空间活动必须遵守的原则。

  1、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必须为全人类谋福利和利益

  2、各国都可以平等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自由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和天体;

  3、外层空间和天体决不能为任何国家以提出主权要求

  4、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必须遵守国际法

  5、各国对本国在外层空间的活动负有国际责任

  6、各国在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时应遵守合作和互助的原则

  7、各国对其发射入外层空间的实体及其所载人员保持管理及其所载人员保持管理及控制权,对该农业总产值极春组成部分有所有权;

  8、各国对其发射入外层空间的实体所造成的损害负有国际责任;

  9、各国负有援助及营救宇宙航行员的义务

  26.简述国际法律责任的形式。

  一、限制主权:限制责任国行使主权的一种责任形式

  二、恢复原判:指对被侵害的事物恢复到不当行为对其侵害前存在的状态

  三、赔偿:在不能恢复原状下,对不当行为造成的物质和精神损害,可用赔偿来代替。

  四、道歉:从事国际不当行为的主体对受害方造成的非物质的损害予以精神上的补偿所采取的法律责任形式。

  27.简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法基本原则中的地位。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法基本原则中占有重要地位

  首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构成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除了具备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的条件外,而且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精神高度一致,成了当今指导国家关系的基本准则,构成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由于这种一致性,五项原则才为各国普遍接受的与宪章的宗旨与原则一样,具有巨大生命力

  其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把五项基本原则作为一个原则体系提出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每项原则,多数早已存在,但是将它们作为一个彼此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整体提出来,以和平共处作为总目的,以其他四项原则作为措施保证,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具备了比其他单一原则更加全面和完备的内容,成了调整国家关系的重要原则

  再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准确地体现了国际关系的基本特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持了国际法上国家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在运用原有原则时,科学地突出了国际关系中“相互”这一关系,强调了互字,使这些原则具有了新的特色,这对防止片面理解和运用这些原则,更进一步地发展友好合作关系,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8.什么是国家领土主权?它有什么意义?

  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行使更高的、排他的权力,称为领土主权

  三个意义

  一、领土不可侵犯

  二、国家在领土范围内享有属地管辖权

  三、国家对领土国的自然资源享有永久权利

  29.简述1971年的《蒙特利尔公约》对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具体规定。

  蒙特利尔公约更进一步规定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包括五种行为

  1、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使用暴力

  2、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使它不能飞行

  3、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使它不能飞行

  4、破坏航行设备危及其飞行安全

  5、传送假情报危及其飞行安全

  30.什么是国际罪行?它包括哪些方面?

  国际罪行的特点在于,它所违背的不是一般的国际义务,而是违背对于保护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至关紧要的,以致整个国际社会公认违背该项义务是一种罪行的国际义务。

  它包括:严重违背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

  严重违背对维持各国人民的自决权利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

  大规模地严重违背对保护人类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

  严重违背对维护和保全人类环境具有根本重要性国际义务

  31.何谓条约无效?条约无效的原因有哪些?(7分)

  条约无效是违反国际法原则产生的法律后果。

  无缔约能力

  错误

  诈欺

  贿赂

  强迫

  与强行法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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