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刑事诉讼法”复习纲要(29)
2.自诉案件一审程序:
(1)自诉案件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立审判,可适用简易程序。
第二个特点是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对案件进行调解(法院主持下进行,一定要制作调解书,调解不实行两审终审,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例如,自诉案件法院调解后,自诉人反悔,不可以重新起诉,不可以上诉,可以申诉。)。
第三个特点是被告人可以反诉。
第四个特点是自诉人在宣告判决以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法律上无约束力,反悔后可以再起诉)或者是撤回起诉。
前三个特点注意它的适用范围是受到限制的,只适用于告诉才处理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只有更后一个特点适用于所有自诉案件。
反诉的条件:
a.对象是本案自诉人;
b.反诉的罪行必须是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不能反诉一个公诉;
c.罪行必须与本诉有联系;
d.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2)自诉的条件:(比较民诉和行政诉讼中提起诉讼的条件,特别是行政诉讼)
a.属于受案范围。
b.属于法院管辖。
c.有明确的被告。
d.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e.有证据。
f.亲告。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但应当要求提供原因证明。
(3)对于自诉案件,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a.不符合自诉条件的。
b.证据不充分的。
c.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d.被告人死亡的。
e.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f.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g.经法院调解结案,自诉人签收调解书后又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4)撤诉:
a.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自诉。
b.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c.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d.自诉人是二人以上的,其中部分人撤诉,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5)调解:
a.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b.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6)共同侵害与共同被害:
a.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出自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出自诉的,法院不再受理。
b.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出自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此限制。
胡女士喜欢编造并传播小道消息,她曾经捏造事实,同时诽谤甲、乙、丙、丁四人。此后,甲独自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人民法院下列哪些处理方式是错误的?
A.人民法院不受理此案
B.同意乙、丙、丁不参加诉讼
C.乙、丙、丁不参加诉讼,但允许他们在本案宣判后另行提起刑事自诉
D.乙、丙、丁不出庭,但其保留告诉权
答案:ACD.本题考自诉案件的有关程序。
(7)被告人实施的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法院可以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对自诉案件一并审理。
(8)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更多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