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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名解(4)

2007年05月11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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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再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主要应写明的内容:首先,应概括写明原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简述当事人提出的主要意见及其理由和请求。其次,写明经人民法院再审认定的事实和依据。

  76 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①不予受理;②对管辖权有异议的;③驳回起诉;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⑤准许或不准许撤诉;⑥中止或终结诉讼;⑦补正判决书的笔误;⑧中止或终结执行;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⑩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77 刑事裁定书与民事裁定书在解决诉讼中的问题的主要区别:民事裁定书只解决民事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刑事裁定书除解决刑事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外,还解决部分实体问题。

  78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的饿协议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调解达成协议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①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②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③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④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应写明双方达成协议的条件:在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民事调解书应写明的内容:①民事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②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③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79 第一审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依照第一审程序处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通过调解方式,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解决实体权利义务协议时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80 行政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81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82 在行政判决书中,应写明被告的情况:①被诉的行政机关名称,所在地址;②另起一行列项写明该机关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及其姓名和职务;③再另起一行列项写明其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等。

  83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三个基本条件:①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②适用法律、法规正确;③符合法定程序。

  84 在行政判决书中的判决结果有:①判决维持;②判决撤消或部分撤消,并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③判决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④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①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了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行为;②这种行政处罚行为必须是显失公正的。

  85 第二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对不服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行政案件审理终结后,就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维持原判或改判的书面决定。

  86 再审行政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重新审理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87 简述再审行政判决书理由部分的叙写:再审行政书判决的理由,应当着重论证原审生效判决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检查机关抗诉或当事人等申诉的理由是否成立。阐明应予改判、如何改判或仍然维持原判的理由,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

  88 监狱法律文书:是指我国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在对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和教育改造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根据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

  监狱法律文书的分类包括:①监狱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②向法院和检察院提请审查决定或裁定时使用的文书;③通知有关人员的文书;④其他文书。

  89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是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依法在对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罪犯,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或假释时而制作的一种文书。

  减刑的条件:①阻止他人重大减刑的条件:①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②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③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④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⑤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⑥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90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的正文应写明的内容:①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②减刑、假释的理由;③法律依据及监狱意见。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的正文部分主要应写明罪犯的具体事实为:在服刑改造期间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

  91 监狱起诉意见书:是指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制作的文书。

  92 监狱起诉意见书与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的区别:①文书制作的法律根据不同;②文书适用的范围不同;③要求起诉的对象不同;④制作主体不同,署名不同。

  监狱起诉意见书的作用:①具有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起诉意见的作用,要求人民检察院在法定的期限内对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②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的基础和依据;③具有揭露犯罪、打击犯罪的作用,是促使罪犯认罪服法,接受法律制裁的武器。

  93 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是监狱对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依法提请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更高人民法院核准时制作的文书。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的正文应写明:具体犯罪事实及有关证据、提请执行死刑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94 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复查函:是监狱在执行刑罚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检察院或原判人民法院复查处理时制作的文书。罪犯入监登记表:是监狱记载新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罪犯奖惩审批表:是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基础组织在依据监管法规给予服刑罪犯行政奖惩时填写的呈请上级审批的表格类文书。

  罪犯评审鉴定表:是监狱等机关在年终对罪犯进行评审、鉴定时填写的表格类文书。罪犯出监鉴定表:是监狱填写的记载出监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表现和监狱对其表现作出结论的法律文书。

  95 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是监狱、劳改队在对服刑期间患病的罪犯,依法实行保外就医时填写报送上级领导机关审批的表格类文书。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可以准许保外就医的情况:①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②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疗无效的;③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有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④身体残废,失去劳动能力的。

  96 律师实务文书:包括律师代书的法律文书和以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出具的文书两大类。诉状:是各类案件的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书或委托他人代书的向司法机关提出指控、答辩或申诉等法律意见的书状。

  97 民事、行政起诉状:是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呈送的指控被告的书状。民事诉状中,陈述证据的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行政起诉状的正文部分应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民事、行政起诉状如何阐明起诉的理由?民事、行政起诉状应当根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阐明起诉的理由。论证原告诉讼理由和要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并应具体引证相关的法律条款,分清是非,明确责任。

  98 民事、行政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案件的原被告双方,不服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的要求改判的诉状。民事、行政上诉状中的上诉请求部分的写作要求:明确具体,文字也要简明扼要。

  民事、行政上诉状阐述上诉理由,必须做到:①上诉理由必须具有鲜明的针对性;②上诉理由必须据实依法说理反驳;③上诉理由更要注意恰如其分,力戒言过其实,无限上纲。民事、行政上诉状主要应针对原审判决的什么错误而提出上诉?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

  99 民事、行政答辩状:是民事、行政案件被告或被上诉的一方,针对原告或上诉方的指控,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的书状。写明民事、行政答辩状中的答辩内容应注意:①要有针对性。即必须针对原告方的指控;②要具有一定的反驳性。反驳必须做到据理反驳,必须加强说理性,不能为反驳而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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