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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复习(再审刑事判决书)

2006年12月11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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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刑事判决书

  (19××)×刑再终字第××号

  抗诉机关××市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马××,女,38岁,汉族,××省××市人××厂工人,住××市×路×号。

  一九××年×月×日,××市××区人民法院以(19××)×法刑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马××犯抢夺罪。马××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一九××年×月×日作出(19××)×刑上字自××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九××年×月×日,××市人民检察院以“认定马××犯有抢夺罪的罪名证据不足”为理由,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本院提出抗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市××区人民法院以(19××)×法刑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的第二项,即马××赔偿被害人郭××所失戒指折价一千一百元;

  二、撤消××市××区人民法院以(19××)×法刑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的第一项,即马××犯抢夺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六个月;

  三、撤消××市中级人民法院(19××)×刑上字自××号刑事裁定;

  四、被告人马××无罪。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19××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院印)

  书记员×××

行政答辩状

  答辩人××市××公安分局,所在地址××市××区××大街××号。

  法定代表人陈××,局长,电话××××××××

  因原告张×等5人诉答辩人处罚错误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市××公安分局

  2001年×月×日

  附:①本答辩状副本5份;

  ②张等违法证据材料6份;

  ③张等交代材料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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