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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金融法复习资料第十一部分

2006年09月07日    来源:   字体:   打印
准考证

  申请上市的可转换债券应符合的条件:1、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开发行;2、可转换债券的实际发行额在1亿元以上3、可转换债券的期限在3年以上,但不超过5年4、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家限定的利率水平5、国家法律、法规及该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停止可转换债券交易的情形:1、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期间,公司发布有关股份变动涉及调整转股价格的信息,应当暂停交易1天。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期间,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少于3000万元时,证券交易所应当立即公告,并在3个交易日后停止其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前的10个工作日停止交易。转换期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份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结束6个月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该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投资者申请转换股份的债券面值须是交易单位的整数倍数,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每股面值1元),不足转换1股的债券金额,到期还本付息,发行人应当以现金偿还。转股申请不能撤回。发行人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转换为股份累计达到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10%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法人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5%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满时仍未转换为股份的,利息一次性支付,不计复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转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偿还本息。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

  基金单位指基金发起人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表示持有人对基金享有资产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和其他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凭证。

  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是:1、证券投资基金是由专家动作、管理并专门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基金2、它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3、它投资小、费用低4、它能够组合投资、分散风险5、它流动性强。

  证券投资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1、投资者地位不同,股票持有人是公司的股东,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债券的持有人是债券发行人的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权利;基金单位的持有人是基金的受益人,体现的是信托关系。2、收益情况不同,基金和股票的收益是不确定的,而债券的收益是确定的,一般基金的收益比债券高。3、投资方式不同,它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4、投资回收方式不同,债券投资是有一定期限的,期满后收回本金;股票投资是无限期的,投资基金则要视所持有的基金形式不同而有区别:封闭型基金有一定的期限,期满后,投资者可按持有的份额分得相应的剩余资产,在封闭期内还可在交易市场上变现;开放型基金一般没有期限,但投资者可随时向基金管理人要求赎回。

  基金的分类:1、根据是否可以增加或赎回,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前者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监督员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后者是事先确定发行总额,在封闭期内基金单位总数不变,基金上市后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转让、买卖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两者的区别是:(1)基金规模的可变性不同这是根本差别(2)基金单位的买卖方式不同(3)基金单位的买卖价格形成方式不同,买卖封闭式基金的费用要高于开放式基金(4)基金单位的投资策略不同。2、所组织形态不同分契约型投资基金和公司型投资基金。它们的主要区别:(1)概念不同,前者也称信托开投资基金,是根据一定的信托契约原理,由基金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而组建的投资基金,又分单位型,基金型(日本)后者指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依据公司法组成以盈利为目的、投资于特定对象的股份抽投资公司(美国)。(2)法律依据不同。契约型基金依照契约组建的,公司型基金是依照公司法组建的。(3)法人资格不同,契约基金不是法人资格,而公司型基金是具法人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4)投资者地位不同,契约基金中的投资者是受益人,对基金管理中的投资决策无发言权;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要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审批。(5)融资渠道不同,公司型基金可在一定条件具备时间向银行借款,而契约型基金因无法人资格而不得向银行借贷。(6)经营财产的依据不同,契约基金凭基金契约,公司型基金依公司章程经营。(7)基金经营的期限不同,契约基金的经营期限由基金契约规定,而公司基金除非依法破产、清算,具有永久性。

  申请设立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二)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主要发起人有3年以上从事证券投资经验、连续盈利的记录,但是基金管理公司除外;

  (三)发起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四)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发起人申请设立基金,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发起人名单及协议;

  (三)基金契约和托管协议;

  (四)招募说明书;

  (五)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起人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发起人更近3年的财务报告;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募集方案;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封闭式基金扩募或者续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

  (一)年收益率高于全国基金平均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更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基金持有人大会和基金托管人同意扩募或者续期;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发起人应当于基金募集前3天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刊载招募说明书。

  封闭式基金的募集期限为3个月,自该基金批准之日起计算。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方可成立。开放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的,该基金方可成立。

  封闭式基金募集期满时,其所募集的资金少于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不得成立。开放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净销售额少于2亿元的,该基金不得成立。基金发起人必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须在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共同的义务:

  ①其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助理的任职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从业人员不得兼职。管理公司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前,应将其在原所在机构买入股票的持有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工作人员不得直接、间接买卖股票或基金,代替他人买卖。②保证各自的办公场所、人员和业务的独立性。③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基金发起人、管理公司及其发起人不得买卖该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管理公司的自有资金只能用于发起基金、管理基金及买卖国债,其基金管理费收入应主要于公司业务发展。④管理公司和托管部应设立监察稽核部门。⑤保守基金商业秘密。经批准设立的基金,应当委托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二)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

  (三)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四)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五)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基金托管人必须退任:

  (一)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二)基金管理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托管人符合基金持有人利益的;

  (三)代表50%以上基金单位的基金持有人要求基金托管人退任的;

  (四)中国人民银行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托管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托管职责的。

  基金管理人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的收益的机构。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必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二)主要发起人经营状况良好,更近3年连续盈利;

  (三)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

  (四)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更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五)有明确可行的基金管理计划;

  (六)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公司经批准,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基金管理业务;

  (二)发起设立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必须退任:

  (一)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二)基金托管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基金管理人符合基金持有人利益的;

  (三)代表50%以上基金单位的基金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退任的;

  (四)中国证监会有充分理由认为基金管理人不能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责的。

  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和基金托管协议是证券投资基金的两份重要文件。基金成立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1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1个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

  (二)1个基金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三)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1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四)1个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应当终止:

  (一)基金封闭期满,未被批准续期的;

  (二)基金经批准提前终止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基金被中国证监会责令终止的。

  基金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按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单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分配给基金持有人。

  金融衍生品的共同特征是保证金交易,期货交易就是一种,它是一种集中交易标准化远期合约的交易形式,即交易双方在期货交易所通过买卖期货合约并根据合约规定的条款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数量和质量的商品的交易行为。其目的不是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而是通过买卖期货合约,回避现货价格风险。现代期货交易产生于1848年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

  我国1990年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成立1991年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更早以期货交易所形式进行期货交易,推出中国第一个商品期货标准合约-特级铝期货合约。

  期货交易的主要特征:(1)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制订的、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合约。(2)期货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3)实物交割率低,占交易量的比重一般小于5%(4)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者只需付3%到15%的履约保证金。(5)期货交易所为交易双方提供结算交割和履约担保,实行严格的结算交割制度,违约的风险很小。

  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订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它的标准化条款包括:1、交易数量和单位条款2、质量和等级条款3、交割地点条款4、交割期条款5、更小变动价位条款6、每日价格更大波动幅度限制条款7、更后交易日条款。

  作为期货合约的上市品种要有下列属性:1、价格波动大;2、供需量大;3、易于分级和标准化;4、易于储存、运输。

  期货价格指期货市场上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形成的期货合约标的物的价格。有两种自动撮合成交方式,公开喊价方式我国采用电话自动撮合成交方式。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的原则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市价买卖申报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申报。时间优先的原则指:同价位申报,较先申报者优先满足于较后申报者。

  期货市场 的功能

  (1)发现价格功能:是指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场中,通过期货交易形成的期货价格,具有真实性、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特点,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未来商品价格变动的趋势。原因在于:①期货交易的透明度高。②供求集中,市场流动性强。③信息质量高。④价格报告的公开性。⑤期货价格的预期性。(2)套期保值功能:是指以回避现贷价格风险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其之所以具有回避价格风险,达到保值的目的,主要是因为期货市场上一些可遵循的经济规律:①同种商品的期货价格走势与现贷价格走势基本一致。②现货市场价格与期货市场价格随期货合约到期日的临近,存在两者合二为一的趋势。套期保值有买入保值和卖出保值两种形式,以保值者在期货市场上买卖方向来区分。买入保值指交易者先在期货市场买入期货,以便将来在现货市场买进现货时不致因价格上涨而自己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种套期保值方式。 卖出保值,指交易才先在期货市场上卖出期货,当现货价格下跌时以期货市场的盈利来弥补现货市场的损失,从而达到保值目的的一种套期保值方式。

  期货交易可分为两类: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我国目前禁止金融期货,只进行商品期货交易的试点。上市品种主要有铜、铝、大豆、小麦和天然橡胶等。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

  金融期货是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它开始于1972年芝加哥。现在主要有三类:1、利率期货,以利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始于1975年芝加哥。2、货币期货,以汇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始于1972年芝加哥3、股票指数期货,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是目前更热门和发展更快的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不得从事信托投资、股票交易、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等与其职能无关的业务;除为期货合约的履行提供履约保证外,不得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

  不得发布对期货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

  禁止期货交易所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

  期货经纪商指依法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的中介组织。期货交易的全过程为建仓、持仓、平仓或实物交割。建仓也叫开仓,交易者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平仓”,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建仓后没平仓的合约,叫未平仓合约或者未平仓头寸,也叫持仓。买入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头寸叫多头头寸,简称多头;卖出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头寸叫空头头寸,简称空头。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下列风险管理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二)每日结算制度;

  (三)涨跌停板制度;

  (四)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五)风险准备金制度;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制度。

  在期货市场上,交易者需按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率交纳一定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方可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这种资金就叫期货保证金。在我国,它分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前者一般由会员单位按固定标准向交易所缴纳,为交易结算预先准备资金。交易保证金是会员单位或客户在期货交易中因持有期货合约而实际支付的保证金,它又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我国更低保证金比率为交易金额的5%,国际上一般为3%到8%之间。保证金账户中必须维持更低保证金额度叫维持保证金。它等于结算价乘持仓量乘保证金比率乘K(K为常数,称维持保证金比率,我国为0.75)。期货保证金的作用:1、保证鑫交易制度的实施,降低了期货交易成本,使交易者用5%的保证鑫就可从事100%的交易,发挥了期货交易的资金杠杆作用,促进了套期保值功能的发挥。2、期货交易保证金为期货合约的履行提供了财力担保。3、保证金是交易所控制投机规模的重要手段。

  涨跌停板制度,也叫每日停板制度,每日价格更大波动幅度限制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以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的某一涨跌停板幅度,超出该范围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每日无负债制度,也称逐日盯市制度,指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计算、检查保证金账户余额,通过及时发生追加保证金通知,使保证金余额维持在一定水平之上,防止负债现象发生的结算制度。

  限仓制度,是期货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和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对会员和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包括三方面内容:1、根据保证金的数量规定持仓限量2、对会员的持仓限量,规定一个会员对某种合约的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交易所此种合约持仓总量的(单边计算)15%.3、对客户的持仓量限制,每个客户只能用一个交易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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